征收交通拥堵费应慎重
2012-02-10   作者:刘英团  来源:东方早报
 
【字号
  据北京日报报道,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近日在一个研讨会上透露,为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国内一些大城市今年很可能会开征“交通拥堵费”。
  我讨厌堵车,但更讨厌收费。我以为,收取交通拥堵费与法治精神和国务院的规定相悖。国务院《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哪些城市政府有超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权力去制定收取“交通拥堵费”的政策呢?
  伦敦、新加坡等城市的路面交通,除了公交车外,基本都是私家车和商务车,公车比例非常少。而我国呢?公车上路的时间和次数要比私家车多得多,有些人咫尺距离也要以车代步,而私家车就不一样。所以,疏解交通“窘局”不能够把眼睛只盯在私家车上。
  另一方面,虽有伦敦收取“交通拥堵费”的“国际经验”,但旅英学者范慧勇亲身观察研究发现,尽管伦敦2003年刚开始收取拥堵费时车流量减少了15%~20%,但如今车流量已基本恢复到原来水平,拥堵照旧,甚至形成“越收越堵”的窘况。面对如此国际经验,我们不可不细察。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缓解交通拥堵”应转换思路 2011-08-01
· 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正式公布 2010-12-23
· 大城市开征“交通拥堵费”有点难 2010-03-23
· 缓解北京交通拥堵 限行并非惟一的举措 2009-04-08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