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同时强调,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4倍;下一步将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这是央行首次对民间借贷的地位做出定性的结论。虽然与社会大众所理解的民间金融还存在着差距,但对于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资本而言,已经有了一个明显的地位改变。今后的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关键还是要推进金融体系的改革,这是解决民间金融发展和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必经之路。 从中国金融体系发展的实际现状来看,不仅民间借贷与平民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与中国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同样密切相连。可能正是靠着民间借贷的发展,中国的民营中小企业才有了今天的地位,进而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面貌,实现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上升。有一组数据可以加以验证: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中小企业总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此外,目前,中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而今年4月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资本市场与中国企业家成长:现状与未来、问题与建议——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从企业过去3年已实施的重大融资方式来看,73.5%的企业选择了“长期银行贷款”,55.3%的企业选择了“民间借贷”,14.9%的企业选择了“银团贷款”,10.5%的企业选择了“引入私募股权/风险投资”。而过去3年有62.3%的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融资。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另一方面就是推动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而当前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核心问题主要集中于融资问题上,因此要解决融资问题就必须从金融信贷方面入手,而扶持中小企业信贷的问题最终需要与之相对应的中小金融服务机构。 自温家宝总理在温州之行中提出有关部门研究温州金融试点改革的建议之后,相关部门迅速推进。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债务危机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积极争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各类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按照方案,温州市将推进新型金融组织创新,3年内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达120家,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人民币左右,实现中心镇以上全覆盖。此外,全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0家,并将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任务中还包括,温州市将创办2家~4家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是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与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的机构,目的是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的落实将给整个中国的金融改革带来新的活力,这也正是温州这个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方所体现出来的进取精神。 就中国的金融发展而言,虽然经过了前期的市场化改革,但是国有金融绝对垄断的优势依然明显。在这个体制下,信贷紧缩更推动资金流向大型国企,正规金融体系完全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金融垄断亦会陷入高利贷危机的恶性循环。因此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在于推进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尤其是推动小微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温家宝总理曾说:“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正门开得不大,那旁门就要开。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其目的是使它健康发展。” 因此,央行对民间借贷的定位本身算得上是给了一个名分,但民间金融最终会走向何方,关键还需要金融改革,从法律和政策上真正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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