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旨在扼守中国18亿亩土地红线的国土系统稽查行动终于结出“果实”:73名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9个市、县政府被责令做检查。 抛开官员可能利用权力寻租的因素不谈,笔者认为土地违法乱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三点:第一,地方土地主管部门权力缺乏监督;第二,长期粗放式发展造成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第三,执法不严,问责力度不够。如何积极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也要从以上三个方面来想办法。 首先,在土地,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情况下,某些国土部门的管理者很可能在GDP的刺激下,放任或纵容土地违规现象的产生。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着手确立一套土地利用决策的公众参与制度。举例来说,在国土审批和规划方案确定的过程中,成立土地规划和利用委员会,成员由当地社区居民、专家学者等组成。对于一块土地的规划和利用方案,该委员会与地区最高行政长官各有一个投票权,如果两方投票正好冲突,则最终由地方人大裁决。设立此审查程序的目的是要增加国土规划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从而降低土地滥用的可能性。 其次,长期的粗放式管理,造成多年来大量投入市场的土地不能真正的形成有效供给。笔者建议,地方国土主管部门应该在控制土地增量规模的基础上,重点盘活土地“存量”。对于开发商拿地之后2年仍未动工的项目,应根据有关法规予以收回。对于故意拖延开发进度的项目,应严格遵照有关法规征收土地闲置费。对于大型社区的开发,应尽量做到统一规划和分块出让,防止囤地现象产生。对于工业用地,国土部门应以单位土地投资额等指标来衡量和评价项目的可行性,从而有效提高当地国土运营的效率。 最后,再好的法规条例都依赖于高效的执行。我们希望看到土地稽查工作能够一直坚持下去并形成制度。对于那些屡踩土地红线禁区的官员们,问责的声音不妨再大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