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研究指出,中国在过去几十年取得巨大成功,有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这就是地方政府的发展积极性和助推力。但也必须看到,这一力量在起到极大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小的负面作用。 资金是发展的重要杠杆,没有这个东西,地方政府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自有一套腾挪办法,这就是举债。正如此次审计报告所说,这种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在“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这种举债的力量相当之猛。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逾10万亿元。而有债务就有风险,缺乏强大的生财能力,风险隐患就可能很严重。审计报告在给出上述数据的同时,还报告了另两个事实,一个是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一个是审计的16个城市中就有10个城市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未全面落实。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运行中,这三者恰恰就形成了一条“因果链”。先有举债,继有用土地还债,民生亟须用地就短缺。这个“因果链”的核心就是土地,其运作模式就是“土地财政”,其时髦理念就是“经营城市”。其负向效应的一个重要方面则是,民生保障与改善受到较大制约,甚至受到伤害。 土地被盘活,就真正具有了“寸土寸金”的价值。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会把它紧紧攥在手里,实现其价值最大化。如果是公共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等不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需求,它会舍不得,总是地皮紧张,即使上面有政令,它也会打个折扣。如果是商业性、经营性用地,它会供应充足。由此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普通民众住房诉求受阻,商品房价格畸形攀高,也就降低了普通民众的幸福指数。 经济往往是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先导力量,利益则往往会左右人的价值取向。它们的相互作用,就会使地方政府为谋求其土地价值的最大化,而采取各种手段挤压土地价值链条上下端群体的利益空间。有地方政府在运作土地,就有开发商大肆攫利,同时它们又互相指责,对方才是导致房价畸形的主因。有这两大力量在左右土地链上的价值分配,也就加剧了当下社会的利益调整乃至利益冲突。 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发展方式,终究是会偏离科学发展的轨道的。土地使用本身也要讲科学发展,如果不注重建立土地分配的科学机制,就必然会产生用地失衡、无度。其结果,不仅民生受损,城市最终也会远离宜居。如果能够一方面堵住“土地财政”的攫利惯性,一方面探讨举债式发展的替代办法,地方政府或许产生新的助推力,进而凝聚新的发展后劲。相关报道见今天A07-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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