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外出、联络员汇报、车管中心调车,九年来,山东泰安市政中心内62个部门1700多名公务人员,用车时都重复着这一相同程序。他们所在的部门,大都只留有一部车,绝大多数公车都已集中在了车管中心。 统一贴标,安装GPS,发放车补……近年来,各地为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各显神通,公车改革新招频出。主要模式突出表现为集中管理和货币化车补两种。可以说,泰安的集中统管,算不上新鲜事。此前,昆明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就曾被视为集中管理的代表进入公众关注视线。 不过,相比一些浅尝辄止的“半拉子”工程,泰安致力于车改9年,充分验证了集中统管模式的优劣,其经验仍值得好好总结。从理念看,“集中统管”体现的是向管理要效益,通过整合公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加强统一管理,最大程度禁绝“公车私用”现象;而9年实践也颇令人欣慰,90辆公车就能应对60多个部门1700多名公务人员的公务需要。 一直以来,运行成本高、私用现象严重、超标配备屡禁不止、使用效率低下,堪称我国公车制度的四大顽疾。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私用的“三三制”更成为近乎公开的秘密。归根结底,监督失位当为公车乱象的症结所在。现实中,纪检部门监督力不从心,部门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群众监督置若罔闻,公车使用基本上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沦为各个单位小团体闲庭信步的“后花园”,诸如“一周换一个轮胎”的怪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就此而言,泰安公车集中统管的模式,为蹒跚前行中的车改提供镜鉴。一方面,集中使用有助于资源的优化组合,避免重复购车、超标配车等浪费,从而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同时,集中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公车私用现象,避免公车陷入“公地悲剧”。 但车改绝非“一统就灵”。公车使用是否合理,并不取决于停在单位大院,还是集中到车管中心。倘若有效监管无法跟上,私用浪费行为无法约束,公车统管也只能是“穿新鞋走老路”的花架子。 以此衡量,泰安公车集中统管仍有一些不完善。首先,车改留有余地,各部门大都留有一辆公车,部分执法等特殊车辆也可自行安排使用,监督无法全覆盖,无疑给个别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其次,名义上发放一定标准的代金券,用车时按公里数收费,但实际中采取的却是“超支不补”的方式,公车开支依然是不受制约的无底洞。此外,一些市直机关领导干部绕开车管中心,直接调用下面单位车辆,更是让公车统管作用大打折扣。 像公车统管这样的好制度,必须得到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发挥威力。1700人用90辆车,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所有管理者和参与者都应认真遵循游戏规则,真正让每一辆公车都纳入监管视野,每一笔开支都经得起法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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