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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作者: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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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6日,是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纪念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产物和代表,这个南海边上昔日默默无闻的小渔村在短短一代人的时间内拔地而起,迅速成长为经济总量居全国第四位的国际性大都市,是当年没有人能预料到的。 稍微上点年纪的人至今还能津津乐道当年举国上下提到“深圳速度”时的那份激情和憧憬,正是凭借了这种速度,来自五湖四海的“深圳人”实现了属于他们、也属于改革时代的中国的“深圳奇迹”。 今天,当深圳特区步入“而立之年”,举国上下再次向它投去了热切的目光。 8月26日,新华社以《深圳政治体制改革迈入“深水区”》为题,报道深圳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做法,比如“加大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的力度,到2015年,至少一半新提拔局级以下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 “30年”,“深水区”,这样两个词汇不期而遇。未来30年深圳会是什么样子?政治体制改革能否走出“深水区”?的确,对大多数国人来说,除了关心深圳未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外,他们更关心的是这样一个特区怎样引领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新的阶段。 无疑,除了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许多人将希冀的焦点落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索之上。正如上周末温家宝总理视察深圳时所说,深圳要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做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就深圳而言,国家当然也可以像30年前设置经济特区一样赋予它“政治改革特区”的功能和权限,但必须了解的一点是:政治与经济在性质上是非常不同的。 无论从发达国家政治现代化历史,还是从中国百年来的曲折和挫败教训中,都可以观察到一个显著的规律,那就是:完善的民主与法治的建立和巩固,必须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这里的所谓“社会”,是指一个由无数的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自我管理、自由博弈的生态系统。 经过30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的人均GDP已经突破一万美元,这催生了社会的广泛和多元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如果能够在法治的框架内展开透明和公平的博弈,假以时日,就一定能够造就出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生态,从而为下一步的政治改革奠定基础。 因此,深圳作为一个被寄予厚望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试验区”,下一步的重点或许未必是更多地“为”,而恰恰是“不为”。也就是说,政府将自己更多地从对经济社会的直接介入中退出来,把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完成的许多事务更多地交付给它们自己,而政府自己则更好地充当一个规则制定者与监护者的角色;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对上述社会组织的萌芽和发展提供扶持。 循着这种思路的改革,很可能在表面上并没有太多值得关注的东西,但它是润物细无声的。有朝一日,一定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现在,我们纪念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由此我们看到了整个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改革开放的成就举世瞩目,但它的内涵其实并不复杂,简单地说,实际上就是给民“松绑”、“还权于民”,让他们自由地凭借各自的聪明才智、努力甚至运气,创造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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