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拐点”的临近预示着工资收入增长的转折,中国未来几年将面对低端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局面,从而形成中国经济转型的倒逼机制。近十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总量持续高增长,但是劳动报酬占GDP份额却呈现下降趋势。工资上涨与劳动效率之间“剪刀差”的缩小不但不会造成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反而会形成新的促动力。
当前,全国27省市区密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薪可以视作对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价格与劳动生产率之间“剪刀差”的正常回补。 工资增长与劳动效率增长不同步是中国经济结构失衡的隐性诱因。中国经济要从失衡走向平衡,本质上就是要弥合劳动生产率增长和工资收入增长之间的差距。“刘易斯拐点”的临近预示着工资收入增长的转折,中国未来几年将面对低端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局面,从而形成中国经济转型的倒逼机制。 中国当前宏观收入格局与经济发展战略与发展阶段息息相关。中国经济在进入起飞阶段后,劳动者收入占比逐渐下降,归属于资本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赢余两项占比的比重逐渐上升,归属于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比重比较稳定。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供给,使企业得以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优势,实现了较长时间的经济持续增长。这不仅形成了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也阻碍了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提高的步伐,形成全社会低工资的局面。 近十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总量持续高增长,但是劳动报酬占GDP份额却呈现下降趋势。1997年至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份额从52.7%下降到39.74%,下降了近1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资本回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提高到2006年的30.6%。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大致在65%~80%,我国不仅低于所有发达国家,并且低于同处中等发展水平的国家。 过去十年,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技术创新、人才与资本密集,我国制造业劳动生产率也在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在1994年至2008年的年增速达20.8%,而同期制造业的工资年涨幅为13.2%。相对于大多数国家,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还是很低的,劳动力价格还有上升空间。较之于发达国家,我国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英国的1/16,但雇员工资仅相当于其1/24;劳动生产率相当于美国的1/15,但工资水平为其1/20。较之于新兴国家,我国的劳动率相当于韩国的1/4,而工资水平为其1/9。较之于同属“金砖四国”的印度,我国劳动生产率大约是印度的3倍,但工资水平是其2倍多一些。
当前宏观经济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实质上就是要素市场不均衡的反映,是劳动要素报酬过低、资本等要素报酬过高的反映,因此必须从劳动力要素市场入手来解决。 不过,要对劳动报酬进行根本性的调整确实还有很大难度。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和《工资条例》历时近6年,几易其稿,迟迟不能出台,不仅在于对原有利益的切割,也在于对工资上涨会否侵害中国的竞争力优势以及造成成本推动型通胀的担忧。 对此各方争论也各持一词,支持者认为处于转轨过程中的市场很难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必须借助制度冲击校正人力资源定价机制的扭曲;反对者认为制度和政府干预背离了劳动力市场的定价原则,不仅如此,外部冲击导致的劳动力成本增加将使处在急需保持经济高增长态势的中国过早地进入高成本约束阶段。 但是,工资-通胀螺旋式上升的触发机制是有条件的,即货币工资的上涨幅度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增速。一般而言,当实际工资与实际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幅度会被劳动力的更高产出完全消化,因而劳动力成本和利润占总产出比例保持不变。名义工资的增长率应相当于实际劳动生产率的增幅加上通胀率,只要劳动生产率与工资同步增长或略高于工资上涨,工资上涨就不会生成通胀或挤压利润空间。 根据日本的经验,“刘易斯拐点”与工资水平上涨后,日本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普遍提高,上世纪70年代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速达到了10%。并且还出现了制造业内部的结构转型,低端制造业面临向高端制造业的转型。 例如,1970年至2000年的30年内,日本纺织业增加值所占制造业增加值比例由5.5%下降到1.3%。相反,随着新技术的应用,高端制造业得到迅速发展,同期电气机械业增加值所占制造业增加值由11%上升到16%,金属制品、通用设备、电子设备等占比持续提高,顺利实现了产业的升级与转型。 因此,工资上涨与劳动效率之间“剪刀差”的缩小不但不会造成中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反而会形成新的促动力,使中国在面临“刘易斯拐点”与第一次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同时,由于工资水平上升、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促进人力资本形成转化经济可持续的增长、共享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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