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年轻的比尔·盖茨创立微软。23年后,同样年轻的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打造了谷歌(Google)。此后很多年,这个名叫Google的网站一直是微软驰骋互联网的“拦路虎”。又过了6年,更年轻的马克·扎克伯格奇迹般地让Facebook一夜间崛起,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数次败走“社交”后,终于也成了“比尔·盖茨”。 在互联网世界里,创业者们永远相信,他们缺的只是一个没有被别人捷足先登的、足以聚拢用户的新应用。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用“搜索”整合几乎整个网络,马克·扎克伯格则用社交和人际取得投资人青睐。只要能创意出一个新应用,谁都可能是下一个奇迹——这就是互联网的生存法则。 然而,在中国,互联网故事是另一个版本。作为舶来品,互联网被马化腾、马云、李彦宏、陈天桥、张朝阳、丁磊们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某一天鉴证了神奇。于是,弄潮儿们在中国的大江南北以不同的方式进入这个吸引人的世界。 很多年后,马化腾的小企鹅“横行”网络,从即时通讯做到线上游戏,从门户网站做到网络购物,从社交空间做到视频播放。 张朝阳的搜狐有个“矩阵”。这个“矩阵”里既有大门户、垂直门户,也有博客、微博,甚至还有搜索、视频、团购。 陈天桥的盛大宣称要打造一个“娱乐帝国”。“帝国”里涵盖线上游戏、实景游戏,线上文学、线下影视,线上购物乃至线下电子书。 李彦宏的百度包罗万象。建立在搜索平台基础上,百度的“小脚印”轻易踏进购物、视频甚至最新的团购搜索领域。 现在,上述这些名字代表着中国的“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但中国互联网找不出一个像样的“马克·扎克伯格”,中国的“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希望同时扮演“马克·扎克伯格”的角色。 互联网有一条规则叫“Winner
takes
all”。这条规则在中国的互联网界被演绎得淋漓尽致。第一批成功者至今占据着“胜利的王座”。近来,他们甚至学会了“强强联合”。当张朝阳拉上马云共同投资搜狗时,人们意识到,中国互联网界的Winners,不仅有共同利益,还有“革命情谊”。他们是同一代创业者,他们就像“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 然而,当“胜利的王座”始终被占据,后来者刚刚踏上征途,却很快必须低头膜拜,“马克·扎克伯格”不再从让人惊喜的创意中诞生,一个声音跳出来说:“打倒垄断!打倒寡头!” 垄断、寡头,从网站不断扩张和大网站间互相联合中感受着“用户体验改善”的网民眼下才不在乎中国互联网的未来有没有一个“马克·扎克伯格”。高喊着华尔街低估了中国互联网企业价值的上市网络企业则必须踏着未来的“马克·扎克伯格”把自己树立成“马克·扎克伯格”。于是,谁也不在乎微博的创业缘起,谁也不在乎团购最初是从哪里冒出的灵感。然而,这恐怕就是今天互联网业的真相。 网络经济学家阿姆布劳尔曾说过,网络经济与其他经济的最大差别在于网络经济的开放性。网络经济跨越了时间、空间、行业间的限制,最大可能地将各个领域相互交融。相互交融的结果是,百度越来越像腾讯,腾讯越来越像搜狐,搜狐可能会像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有一天也可能和盛大一样。而且,这种交融不仅发生在中国。在大洋的另一头,比尔·盖茨、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还有马克·扎克伯格其实早在忙着成为彼此,他们也许正在考虑是否让后来者——团购网站Groupon的创始人安德鲁·梅森成为下一个“马克·扎克伯格”。 观瞻大洋另一头,我们需要担忧的不是谁最终成了“马克·扎克伯格”,而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新名字着实太少了,即使那些常常鸣冤叫屈的所谓未来的“马克·扎克伯格”,其实也只不过是拷贝了大洋对岸的拉里·佩吉和塞尔吉·布林、马克·扎克伯格和安德鲁·梅森。当大批团购网站的创办者对着有可能杀入团购领域的互联网巨头咬牙切齿时,安德鲁·梅森笑了。他说:“我不在乎有多少人拷贝我的模式。”这或许是原创者的气度,更是原创者与生俱来的自信。 如果中国数不尽的新兴网站,纷纷跳入没有创意,没有门槛,只剩下忿忿不平和怨天尤人的怪圈里,这将是中国互联网不能忽视的真正的悲哀。
---------------- 经济参考网编注:马克·扎克伯格,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的创办人,被人们冠以“盖茨第二”的美誉。哈佛大学计算机和心理学专业辍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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