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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作者: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 倪受彬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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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名誉教授理查德·林恩的研究报告称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他们拥有全世界最高的智商,平均值为105,明显高于欧洲人和其他的人种。还有一个机构的调查是关于各人种的极端环境生存能力,中国人在恶劣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也超过白种人。但是,如此勤劳智慧的民族为何在近代以来的人类所有的重大发明中几乎没有贡献呢?也就是说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却为何如此低下呢? 有人说,国家非常重视科技和自主创新的呀!建国以来,从“四个现代化”到“建立创新型国家和社会”,我们一直试图从体制中寻找突破。但是情况似乎并没有根本改变,我们产品的质量和技术附加值依然太低:大到精密仪器,小到医院的石膏,我们都要大量由外国进口。在出口方面,我们是世界工厂,但多是贴牌生产,甚至给人所谓“China,no
good”的普遍看法。企业主往往利用极底的人力成本获得财富,而这种形势正面临着“跳楼”的控诉和劳动法的紧逼。“民工荒”是这种脆弱发展模式的“群众尊严”另一种表达。 在建立创新型国家和社会的过程中,加大政府采购中的“国货比例”作为建议之一被提了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被拉到了这个自主创新的旋涡中来。很多法学专家甚至开始讨论“何谓国货”,担心被合资企业沾了光。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其他八部委也曾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政府采购被视为促进风险投资市场(包括创业板企业)的重要举措,即解决投资者的“退出”之忧。因为,既然产品有政府买单,你就放心地投资吧! 但是,政府采购真的能带来中国的自主创新吗? 政府采购名声不佳是民众的共同直感。由于政府采购从采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范围、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资金的审核等环节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采购多滋生腐败,导致采购单位购买的多是“价高质次”的商品。以本人所在的高校为例,当要买电脑时,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但政府采购目录里的电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而且可供采购的电脑产品种类极其有限,你“不买不成”。其他诸如服务采购、公费医疗药品目录中存在同样的问题。也就是说,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无法进入采购目录和范围,而一些比较落后的工艺和性能差的产品范围通过行贿方式进入采购目录。加上由于国有单位预算的“松弛”,导致这些次品价格反而高出市场渠道。 在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勾当中,中国的自主创新之路必然“路漫漫其修远兮”。政府采购的效果与初衷背道而驰,最后反而会进一步会成为保护落后,抑制市场主体技术创新的工具。因为,生产和创新的投入成本和风险无法得到“市场”(包括政府采购)的“奖励”,理性生产者会选择俘获公权力而得到“畸形”收入。 笔者并不是不赞同政府采购购买国货,也深知市场中对国货的歧视心理。但强制采购国货并不是解决问题之道,但政府采购从某种意义上恰恰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民族主义之威不能阻挡“日货”,“美货”和“德货”就值得深思。反日游行中提出不买日本车,“家乐福事件”中提出不买法国货等类似倡议早已被人们忘却。我们承认“购买洋货”确有炫耀性消费的心理在。在官僚体制下,国有和机关单位不惜一切成本,无所不用其极地购买洋品牌产品,不仅获得在职消费的乐趣和奢侈享受,也成为逃避责任的手段和托辞(我已经用最好的东西,出了问题我也没办法)。但相对于上述非理性的消费而言,市场倾向于“购买外国产品”本质上还是因为国外产品质量过硬。进口的产品多来自市场经济国家,质量是企业市场声誉的生命线,企业用多年积累起来的声誉资产对单个产品担保。消费者(包括中国消费者)支付较高的价格中包含了保证金。而企业获得保证金后,会更加优化其管理程序和技术开发力度,从而在竞争中胜出,通过向市场提供更好和更低价的商品回馈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这就形成了属于正向激励和良性循环。而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模式,则恰恰是对质次价高者的“反向激励”:与其干得好,不如“搞掂”来得轻松快捷。两种不同的激励模式对创新的影响可想而知。 建立创新型国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提出“购买国货”的口号所能解决的。在社会环境上,要树立全社会宽容失败的创新意识。在教育上,要去除苏联“填鸭式教育”而采取启发式教育。在经济体制上,要进一步深化的市场经济改革,发挥价格信号对资源流向的引导功能,垄断的国有资本要坚决退出市场,防止非市场行为“扭曲”价格信号,制造市场噪音。具体到政府采购环节,则要公开预决算,实时上网接受公众监督,包括采购产品的数量、价格和采购来源等,公开采购竞价和招标程序,建立民众对政府采购异议的反馈机制(含公益诉讼)。如此,才能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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