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盗采煤炭资源遗患严重
综合治理需迈三道槛
    2008-01-15    本报记者:武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被誉为“中国煤矿第一爆”的宁夏大峰煤矿硐室爆破工程近日在宁夏大峰露天煤矿羊齿采区实施,1400万吨“太西煤”重见天日。“太西煤”在国际上被誉为“煤中之王”,是世界著名的优质无烟煤。

  盗采乱挖煤炭资源遗患无穷。记者近日在宁夏石嘴山市调研时发现,由于煤炭盗采乱挖,造成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及安全隐患巨大等重大祸患。
  近年来,石嘴山市在打击盗采乱挖煤炭资源方面虽取得一些成效,但受人力、财力和政策环境的制约,煤炭资源开采要实现规范化、合理化、有序化差距尚远。

盗采乱挖煤炭资源

  成立于1970年的石嘴山市石炭井区自古就有“沟产烟煤,质坚有光”之说,矿区含煤面积130余平方公里,共有13个煤层露出地表,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6.3亿吨,主要分布在马莲滩、李家沟和石炭井一矿等8个井田。2002年10月,石炭井区划归大武口区,矿区居民大量下迁,矿区人口急剧萎缩,大量房屋闲置,加上石炭井矿区上世纪90年代停产后,留下大量的废弃煤洞。这些闲置的房屋和废弃的煤洞,为非法居留者参与盗采煤炭资源提供了便利。在煤炭价格一路飙升之后,许多不法之徒就开始组织社会闲散劳动力,或雇用外来人员,前往石炭井区盗煤。
  石嘴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队长魏国正说,石炭井矿区煤炭资源埋藏浅,煤炭质量好,含硫量低。盗采煤炭资源成本极低,盗采出的煤一吨至少可卖百八十块钱,违法人员只要挖开不到1米的煤层,就可以赚大钱,因此引来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每年盗走的煤炭约有10万吨,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盗采乱挖煤炭资源不仅使国家煤炭资源受到损失,还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使当地的生态环境日益趋于沙漠化。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聂永红说,在盗采最猖獗的2004年,石炭井矿区上山拉煤炭的汽车绵绵不绝,高高矮矮的山坡中嵌着大量的采煤坑。每逢暴雨就会导致山洪暴发,夹带大量泥沙石块和煤块,使得山体、植被严重被破坏。
  “原本这里的生态还不错,可由于盗采乱挖煤炭资源彻底将这块山区破坏了,要想恢复还不知道花多少钱!”魏国正说。
  记者了解到,非法盗采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为盗采者在无任何安全防护下进行挖掘作业,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2003年以来,石炭井矿区先后发生了多起因盗采煤炭资源而引发的死亡事故。

严厉打击遏制盗采乱挖现象

  “盗采煤炭资源就是个别人发财、政府买单、群众受害、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我们绝不允许这种违法行为横行,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石嘴山市市委书记田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石炭井盗采活动比较严重的情况,石嘴山市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以及大武口区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自200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近10次大规模专项整治,共炸毁、填封盗采洞口和非法井口200多个,没收非法采出的煤炭1000多吨,没收发电机、胶轮车、小绞车等采矿设备30余台。
  随着近两年煤炭价格的一再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盗煤者的行列,甚至跟政府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2007年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先后利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趁夜间无人看管之机,窜至石炭井的一座小山上,用装载机等剥去山上的浮土,盗取煤炭,仅仅几天就盗采煤炭1500多吨。
  2007年9月中旬,石嘴山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开展治理打击石炭井矿区盗采乱挖煤炭资源专项战役指挥部,从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以及红梁煤业公司等单位抽调了干部职工200余人,重点打击石炭井矿区盗采乱挖煤炭资源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开采煤窑。
  魏国正告诉记者,截至2007年年底,执法检查组共依法行政拘留盗采煤炭资源违法人员30多人,炸封井口200多个,填封井口300多个,没收非法盗采煤炭1万多吨,扣押了多件盗采煤炭资源的设备,有效地打击了盗采乱挖国家煤炭资源的行为。

综合治理需迈三道槛

  田明说:“挖倒一座山容易,要恢复原来的环境太难了,所花费的资金也是不可估量的。打击盗采乱挖煤炭资源不仅是保护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生态,可长期的破坏早使石炭井千疮百孔,要想将原来一些还不错的自然环境恢复起来,初步估计至少需要上亿元的资金,这是我们在治理过程中碰到的第一道槛。”
  据了解,石嘴山市的财政无力负担如此庞大的费用。田明建议,尽快动用宁夏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基金来保护石炭井的生态。
  针对山大沟深管理难度大和盗采乱挖容易反弹的情况,石嘴山市在矿区增设一个执法机构,设立检查站。可是检查站将来要交给石嘴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这个单位刚成立不久,既没有足够的人手,也没有专用的进山车辆。魏国正说:“我们天天往山上跑,而且大多是步行,一走就是几公里。缺吃少喝,又没补助,真的很辛苦,希望尽快下拨资金解决队员进山的基本装备以及日常生活费。”
  “第二道槛就是盗采者采用‘游击战术’,令执法者防不胜防。”石炭井公安分局社区中队的中队长郑东平告诉记者,由于石炭井地区煤炭资源分布广,露头多、煤层薄、储量小,不适宜大规模生产化开采,盗采者多数是在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或夜晚盗采,部分盗采者还设有专门通讯联络人员,与管理人员打游击战。还有就是部分盗采组织者不出面,雇用民工采用人力开采。尽管他们每天早上6点钟就要在各个山口堵截盗采煤炭资源车辆,晚饭后还要进山,在容易发生盗采行为的山沟里蹲守,抓到了一些雇用的装载设备和民工,可是真正的组织者很难现场抓获。
  第三道槛是由于盗采地点、时间、人员都不固定,抓获盗采者后难以确定盗采数量。北方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王幽深说,要从根本解决问题就要提高违法成本,绝不能给违法者留下容身之处,让盗采者“一次性死亡”。然而,在处理过程中,因盗采数量达不到规定的量刑标准,只能暂扣设备和盗采的煤炭,对违法者处以治安处罚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无法进行刑事处罚,致使一些不法人员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盗采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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