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新模式
质量出问题 谁也跑不了
    2007-11-27    本报记者:王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每个农村小商店都建立进货商档案,经营的每种食品都有出处和来源;所有的食品从业人员都须实名登记、持证上岗,农村大集的熟食经营户实行“每集一登”,从而实现“可追溯”监管。
  今年以来,针对农村食品市场这一监管难点和盲点,山东省工商部门全面推行以“一户多档”制等为核心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新模式,通过严把农村食品经销关,有效防范了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保障了农民的食品消费安全。

“一户多档”将假劣食品拒之门外

  在庆云县尚堂镇东周村,村民高桂秀开的小商店位于公路旁,14平方米的店面内有三张玻璃柜台,里面整齐地摆放着饼干、糖块、火腿肠、果冻等各种零食,地上则摆放着牛奶、果汁等成箱饮品。
  与其他地方的农村小商店不同,高桂秀佩带着贴有照片的上岗证。记者打开柜台上的“一户多档”档案夹,里面是高桂秀与六家供货商签订的六份年度供货合同,并附有今年以来每次进货的单据。
  庆云县工商局局长尚选军告诉记者,农村小商店是农民日常购买食品的主要渠道。过去,很多流动商贩用汽车拉着一些假冒伪劣食品,直接到各村小商店兜售。由于价格低廉,一些店主明知是假劣食品也照样购进,再卖给村民,留下很大安全隐患。
  为从源头把住农村食品进货关,山东积极推行食品经营户“一户多档”制管理。山东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李培杰介绍说,根据规定,食品经营户须建立供货商档案,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证件,并出具销货发票。
  结合档案管理,山东工商部门不断加强对农村商店的不定时巡查。同时推行“实名登记制”,要求所有食品从业人员都要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实行实名登记、持证上岗。
  食品批发市场是农村食品的源头,部分假劣食品就是通过批发市场分销流入农村市场的。在庆云酒水副食批发城,康乐副食百货批发站老板刘秀梅说,现在她给庆云县九个乡镇的二级批发商供应饼干等食品,全部来自正规厂家,没有资质的小批发商根本混不进来,每月批发额有两万多元。
  目前,庆云酒水副食批发城的240多家食品经营户,都实行“一户多档”制管理。由于诚信经营,目前市场已覆盖山东、河北等省30多个县的农村市场,年批发额超过12亿元,成为山东省十大副食品交易市场。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说,长期以来,农村食品经营户数量多、地域分散,进货渠道难于监管。通过推行“一户多档”制,农村商店经营的每一种食品都有出处和来源,从而将假劣食品拒之门外。

“可追溯”监管守住农村大集安全关

  一直以来,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食品、熟肉制品露天摆放,蚊蝇乱飞,卫生条件较差。个别不法经营户掺加一些非食品添加剂,甚至把病死禽肉做熟后拿到集市上销售,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健康。
  庆云县尚堂镇集贸市场每隔一天就有一个集市,每天的流量超过7000人次,其中有15个经营食品摊位。6月21日,记者在集市上看到,尚堂镇农民李洪波正和妻子一起卖散装糕点,有蛋黄饼、糖角、麻果等十几种。他用纱窗做的简易防蝇设施,罩住了整个货架。每种食品前都张贴了公示牌,记载了货源、保质期、销售商等信息。
  尚堂镇大王村农民赵凤琴正在买李洪波卖的蛋黄饼,以下是记者跟她的对话:
  记者:“现在买散装饼干放心吗?”
  赵凤琴:“比以前卫生多了,苍蝇什么的都落不到饼干上;看看公示牌就知道过没过保质期,跟城里超市买东西一样。”
  记者:“如果买回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赵凤琴:“一看胸牌就知道是谁卖的,工商所也给他们备了案,按照公示牌找摊主,谁也不能抵赖了。”
  “标牌公示制”是山东推行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之一,根据规定,所有裸(散)装食品都须设置统一标牌销售。
  李洪波说,现在赶集卖散装食品,没有公示牌和防蝇设置,老百姓都不买,逼着经营户主动提高卫生条件。如今,他卖的饼干干净卫生、口味好,赶集的农民都愿意买,他每天能卖出400多元,纯收入50多元,比原来多赚20多元。
  为规范集贸市场流动经营的熟食经营户,山东省工商局大力推行农村大集熟食、熟肉摊位“证明登记制”,实行“每集一登”,可追溯监管。
  李培杰介绍,目前,庆云工商部门对全县20个集贸市场分别建立熟食制品证明登记簿,每到集市,对所有熟食摊位逐一登记,包括经营者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食品种类和数量等。经工商人员核对,经营者当场签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商部门可在第一时间控制源头,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监管新模式具有四点借鉴意义

  截至今年5月底,山东省已有46%的乡镇食品经营户建立了“一户多档”制,47%的乡镇食品从业人员建立了实名登记制,33%的农村大集熟食经营实行了证明登记。其中,庆云、章丘等五个试点县市已实现无缝覆盖,取得明显成效。记者调查发现,山东推行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新模式具有以下四点借鉴意义:
  把住了源头“进货关”。“一户多档”制控制住了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商店的进货渠道,加上工商部门动态巡管,实时查验农村商店库存食品质量,发现过期、不合格食品做及时下架等处理,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李培杰说,农村大集食品经营户流动性强,“证明登记”制有利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前置防范和事后应急处理。庆云县在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过程中,就查出六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5月18日,乐陵市市中街道办事处小杜村杜长兴等六位农民,赶集时买了几块熟驴肉,食用后集体中毒,其中两人中毒严重。接到举报后,乐陵工商部门立即查询当天大集熟肉经营户记录,马上就查到有毒驴肉来源于宋油坊村村民顾秀清经营的肉食店。经检验,其销售的4.8公斤熟驴肉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工商部门立即对有毒驴肉予以销毁,并据此认定责任。六位农民共获得1.2万元赔偿,康复后顺利出院。
  提高了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尚堂镇农民王津胜说,原来农民买东西只看价格,不管质量,不吃坏肚子就行。现在,都学会了看保质期,没有公示牌的一律不买。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使农村食品经营户同样受益,刺激了农村消费。庆云县庆云镇石佛寺村好运来副食店店主李希英告诉记者,推行“四制”后,她家的熟食卫生了,一天能卖出600多元,是原来的一倍多。
  没有增加农民负担。山东工商部门对“一户多档”制的档案夹、档案纸、实名登记牌等,都统一制作,免费发放给经营户。工商部门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在办理健康证时,对困难经营户减免费用。记者在庆云县多个农村大集看到,所有食品经营户都自觉购置了防蝇、防尘设施,很多是农民利用纱窗自制的,既经济又实用。
  李华理介绍,到今年底,山东省所有农村食品经营户都将争取建立“一户多档”等四项制度,做到“进货有合同、加工保卫生、销售有公示”,以确保农民的食品消费安全。

长效监管机制仍待完善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农村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仍有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
  一、 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亟待提高。长期以来,受文化水平低等因素制约,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知道查看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随意购买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的裸装食品,给食品安全留下隐患。同时,个别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和熟肉制品经营户受经济利益诱惑,自律意识差,仍然从不法批发商手中购进假冒伪劣食品或低劣食品原料。
  二、 多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成效的机制缺失。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仅靠单个职能部门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工商、质监、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的共同配合。
  三、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有待建立。为确保职能部门严格执法,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及其责任。同时,积极完善和拓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体系,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站(点)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制。
  四、 农村安全消费零售网络的建立必须加快。目前,农民购买食品的主要途径仍是农村小商店和农村大集,数量多、经营地域分散,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困难。
  有关专家建议,应加快建设县、乡镇、村商业网点,通过给予政策扶持、税收减免等,建立适合农民生活、生产需要的便民店,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安全消费零售网络,以实现农村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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