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破解棚户区改造难题的探索
政府之手 市场之力
    2007-03-09    本报记者:陈光明 王炳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春节,曾在低矮简陋的棚户区中居住了几十年的一万多名鞍山市民,终于在宽敞明亮的楼房里过上了第一个新年。记者日前在老工业城市辽宁鞍山采访了解到,这次棚户区改造,正因为政府的直接推进、居民的全力支持而变得格外顺利。
  在以往,“政府负担太重”、“经济适用房不经济”、“回迁房质量差”、“新房居住住不起”等等,是很多城市在棚户区及危房改造中难以避免的难题。去年以来,鞍山市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代替了以往“政府掏钱、开发商承包”的改造方式,为破解“棚改难题”找到了一些治本之策。

传统“棚改”的四大难题

  作为东北老工业城市的典型代表,鞍山市到2005年初时,共有棚户区34片,加上城区内大量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危破楼房,共有200万平方米的住房需要拆迁改造,涉及居民近六万户。一次性改造规模如此巨大的棚户区,资金从哪里来?钱从何处省?如何让百姓得得实惠?怎样才能保证回迁区的长远和谐发展?一道道难题摆在鞍山市面前。
  以往,鞍山市和国内很多城市一样,进行此类改造时都是将整个项目委托给开发商,由他们负责拆迁和回迁安置,其资金投入一部分靠开发商品房收回,一部分靠政府的财政资金弥补。这种方式由于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往往是开发商一家赚钱,政府和老百姓双双吃亏。
  为什么会这样呢?鞍山市市长谷春立认为,一是政府搞不清开发商在项目运作中的实际成本和收益,在计算财政补贴时往往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结果造成财政负担沉重。二是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回迁房往往地段偏、户型差、要价高,结果造成经济适用房不经济,难以给老百姓提供最优惠的安置政策。三是开发商在负责回迁房建设时,往往层层转包、层层抽利,结果导致一些工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房屋质量差,有的入住不到几年重新变成了危房。
  另外,由于棚户区居民大多为低收入群体,而回迁房与原先的棚户区相比,物业费、取暖费、煤气费等费用的出现,让居住成本大大提高。相当一部分困难家庭难以承受,回迁楼要不了多久又重新变成了“贫民区”。

政府直接负责拆迁和回迁安置

  针对这些问题,鞍山市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起到了“见招拆招”的效果。
  一是政府主导拆迁,借市场之手筹集改造成本。面对一次性涉及改造面积过大的实际情况,鞍山市统筹规划,从2006年起便不再向开发商委托项目,改由政府直接负责拆迁和回迁安置。政府通过建回迁楼提高居住容积率,将拆迁腾出的多余土地合理规划,改善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改变土地用途,希望以此提高土地价格。
  这一做法很快给人们带来了惊喜。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主任张剑刚说,市里很多棚户区及危房地块,以往委托给开发商拆迁,每平方米仅值四五百元,而政府稍加投入变成净地,借用市场机制进行挂牌出让后,每平方米的价格涨到了1500至2000元。市里再用土地升值后的收益投入棚户区改造,改变了以往“棚改”中政府只有投入、没有收入的局面。
  二是政府主导回迁房建设,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张剑钢介绍,在回迁安置环节政府也全程参与。从去年开始,鞍山市政府部门主导回迁房开发,通过招投标,直接引入中冶集团第三公司等国内一级资质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通过统一采购,降低原材料成本;通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程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工程。由于政府在开发过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监督到位,确保了回迁房的高标准规划和低成本建设。而政府在回迁安置时不追求利润,节省下来的成本也能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三是政府主导回迁配套工作,让居民住得起、住得好。谷春立市长表示,棚户区改造不仅要让居民住得进新楼,而且也要让他们住得起、住得好。针对新楼可能带来居住成本上升、配套设施不全的问题,鞍山市提前规划,提前考虑小区物业管理、居民就业等一系列“棚改”配套工作。
  建房前,鞍山市合理规划,要求回迁小区个个都配备社区居委会、警务室、卫生室等,保证小区的高标准。同时,在小区周边建设农贸市场、餐饮购物等生活设施,完善小区功能,给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在物业管理上,由政府招标引入物业公司,最大限度降低物业费用,对高层住宅,由政府招标采购高标准的三菱电梯,免费供居民使用10年。特别是针对棚户区居民多为城市困难群体的现状,鞍山市在前年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的基础上,去年起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让家庭困难的棚户区回迁居民实现家庭成员两人及两人以上就业,以保证他们有稳定收入,避免其难以支付新区居住费用。

城市升级 居民得利

  春节前搬入鞍山市立山区万平社区的60多岁居民李国柱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改造前他老两口居住在30多平方米的棚户区内,改造后,区政府分给他们一套46平方米的新房,一室一厅,厨房厕所俱全,他们打心底里高兴。但是由于新房比旧房增加面积十几平方米,这部分差额如何算钱,一直是压在李国柱心中的一块石头。“如果按照这个区域每平方米2500元以上的商品房价格,我们肯定承担不起。”李国柱说。最后新增面积的收费出来了,每平方米830元,这让老两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从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中得到实惠的绝非李国柱一人。鞍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建委主任徐刚毅介绍,由于在“棚改”中有了增收节支的保障,鞍山市为居民们开出了十分优越的安置政策。以房屋面积为例,鞍山市要求新建的单室回迁房面积不低于46平方米,双室房不低于56平方米,三室房不低于75平方米,这远高于棚户区中同样户型房屋的面积水平。至于原房与回迁房的面积差额部分,只需补齐每平方米830元的代建费,这一价格不仅低于同期鞍山市商品房平均价格,而且还低于房屋建设费用。而对于棚户区及危房区内的低保居民,则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单室住房。“仅为低保居民免费提供住房一项,鞍山市就耗资近一亿元。”徐刚毅说。
  据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统计,截至今年春节前,全市已完成拆迁面积130多万平方米,最先建成的70多万平方米回迁房,其钥匙也已经交到居民手中,一万余名棚户区居民实现入住新居。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鞍山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程国彬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能够使棚户区及危房改造更好地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以及对居民的扶危济困相结合,使棚户区改造成为牵动一地和谐社会建设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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