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上海在我国率先引进国际上的做法,探索实施“绿色电力机制”,热热闹闹的宣传和介绍曾经让人们满怀希望,期待这一新型的运作机制能突破制约我国绿色电力发展的价格瓶颈。然而,一年运行下来,进展并不尽如人意,这种在政府推动下让用户自愿高价认购绿色电力的制度尚有待完善。
绿电的认购量仅占可供量的13.5%
绿色电力主要是指由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上海现阶段可供认购的绿色电力主要是风电。
据上海市经委统计,截止到今年5月底,上海只有21家企业认购绿电845万千瓦时,1749户社会居民认购绿电26.7万千瓦时。而随着上海风力发电的发展,风力发电量逐年增加,2006年上海市电力公司与风电公司订购电量4830万千瓦时,加上2005年结转电量1618.5万千瓦时,预计今年可供销售的绿电量将达到6448.5万千瓦时,绿电的认购量仅占可供量的13.5%。
根据《上海市绿色电力认购营销试行办法》,上海绿色电力认购单价是按年度绿色电力平均上网电价与国家核定的上海市燃煤新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价确定的,由上海市价格局每年核准一次,与年度认购计划一起公布。目前,上海市确定的风电认购价格为1.14元/千瓦时,比常规电价高出0.53元/千瓦时。
上海市电力公司负责绿电的销售,电力用户只要拨打电力热线95598、发送信件、登录上海绿色电力网站或到电力公司有关营业网点登记,就可以认购。认购年限分为一年、两年和三年,认购费用通过现行电费收缴渠道和方式,逐月支付,逾期不付,也视同拖欠电费。
对于购买绿色电力的用户,上海主要是授予荣誉证书。由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绿色电力用户名单,绿色电力用户与电力公司签署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认购绿色电力在100万千瓦时以上和认购绿色电力量占生产的主要产品上年度用电量10%以上协议的,由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发放“绿色电力标识”,在购买期内,绿色电力用户可在市场中使用这一标识。
电力用户多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用于绿电的建设。上海市电力公司增设“绿色电力”项目,定期公布绿电生产和销售情况,并委托全球著名的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对认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免费审计。
过高估计了现阶段上海企业的境界
据了解,在上海21家认购绿电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1/3,其余的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今年一季度排名前十位的用电大户中,只有宝钢集团认购了三年共120万千瓦时的绿电,购买绿电的家庭数也不到上海全市家庭总数的千分之一。
上海绿色电力机制为何进展不尽如人意?上海市经委节能环保处有关人士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过高估计了现阶段上海企业的境界。他说:“当初在设计这套绿色电力机制的时候,我们考察了国内外许多国家的做法,许多外国的企业都十分重视在社会上的公益形象,热衷购买绿色电力。因此,我们也一度认为,上海的跨国企业众多,在上海推出绿色电力机制,也应该有许多企业积极响应,但事实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一家中德合资企业的认购代表认为:“认购绿电,虽然可以获得政府颁发的绿电标识,有利于企业提高社会形象,但企业并没有因此获得税收优惠等直接的经济利益,因此积极性不高。”
营销宣传力度不够。上海绿色电力机制主要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负责日常运作,政府没有配套资金,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营销和宣传,因此,上海居民家庭对绿色电力认知度不高;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也只有在签约的时候在媒体上宣传一下,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性自然也不高。
政府所采取的落实措施不够。绿色电力机制出台以后,上海市政府机关并没有带头购买绿电,也没有在全市的公务员中进行宣传动员,仅靠上海市电力公司单打独斗,很难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购买绿电”的氛围,政府的支持和落实措施都很不够。为了增加绿电认购数量,上海市电力公司不得不发动全体职工自己认购。
跨国公司为何热衷购买绿色电力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楼振飞分析认为,一些跨国公司之所以热衷于购买绿色电力,从冠冕堂皇的宣传来看,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但其最终的动机依然是为了经济利益。因为国外的绿电合同一般都是长期合同,在长达10年、甚至20年的时间内,随着技术进步,绿色电力的电价是看跌,而常规电力的电价是看涨;而我国的电价完全由国家控制,电力公司毫无定价权,绿电销售合同期很短,协议中也根本不涉及最为敏感的电价问题。
楼振飞认为,国外实施绿电机制比较成熟的国家,如美国、荷兰、欧盟,几乎都是利用了财政、税收等各种经济杠杆手段,鼓励电力用户消费绿色电力。未来我国生产的绿色电力,主要部分还是应依靠国家强制进行“全网分摊”,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可通过绿电机制,鼓励电力用户自愿认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