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67号),同日系统正式启用。
按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设计的理财产品实行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总行应在理财产品销售前1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产品相关信息。
理财产品需逐只报告,包括申报、发行、存续、终止登记。
“目前只要输入产品端的信息,今后可能还会要求输入投资端的信息,理财产品会更透明。以前投资端的信息披露比较模糊,以后系统会规定得更细。”一家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表示。
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一直饱受诟病。此前各家银行递交的纸质报告信息披露存在差异,且并不全面。
银率网理财产品分析师殷燕敏认为,通知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范,有利于监管层加强对理财产品,特别是资金池理财产品的监管。但是,该登记系统并未对投资者开放。
唯一编码
今年4月,各银行及各地银监局曾集体学习如何操作该系统。工行、光大等银行首批进行了试点,通过该系统报备理财产品信息。
其中,申报登记包括61个数据元,包括产品期次、运作模式、投资资产种类及比例等,以及产品审批人、设计人、联络人、投资经理的基本信息。通过审核后,理财产品、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将获得系统自动赋予的具有唯一性的登记编码,方可发售。
银行经常会临时调整理财产品的内容,对此,通知要求在提交发行登记之前,均可修改申报登记内容。银行还应定期进行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做好动态维护。
通知称,银行需在7月31日前补录2011年1月1日至收到通知之日期间所有已成功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信息。
“两年半来发行的理财产品都要重新补录,更利于监管层对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的监管。但如汉口银行2012年发行了454期理财产品,补录工作量非常大。”一家城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表示。
目前,理财产品电子化报告与纸质化报告同时进行。完全符合电子化报告要求的银行,经同意后可取消纸质报告。
如存在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情况,银监会可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产品发行。
“10个工作日”的设计难题
新通知要求,理财产品需在销售前10日逐个递交材料,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不得发售。
实际上此前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就规定,银行总行需在销售前10日递交相关材料。“但(这个规定)实际操作中并不严格,最快可能今天递交材料,第二天就销售了。而且连续运作的产品,后期产品材料几乎和前面一样,甚至会直接用第一期的材料。”某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说。
如果每个产品报备需要在发售前10个工作日,意味着一款产品设计出来后,算上行内审核接近15天后才能销售。正常情况下,销售期5天,这样20天就过去了。
前述人士说,“近20天里,原先方案设计的市场行情可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导致无法执行方案,这样反而人为制造出理财投资风险,增加了产品设计难度。”
比如,上月末Shibor大幅跳涨时,不少银行立马就推出了高收益率短期理财产品,如果等十多天根本发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