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行卡组织与清算机构进行分别定义,实际上是去年WTO对银联涉嫌垄断裁决的一个结果。多位支付业界人士表示,如果新规就此实施,未来VISA、MASTER等境外清算机构都有可能获准进入跨行转接清算市场。
在去年6月份向业界首度征求收单管理办法意见之后,央行于近期再度下发新的征求意见稿。新版的征求意见稿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是,银行卡组织与银行卡清算机构被单独列出。
业界解读认为,按照新版征求意见稿的定义,长期以来相对封闭的跨行转接清算市场将迎来更多的竞争者。而未来如VISA、MASTER等品牌也将有可能进入到境内跨行转接清算市场中来。
此次新版征求意见稿的第六十一条对银行卡组织与清算机构分别进行了定义。其中:“银行卡组织,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经营银行卡品牌、设立该银行卡品牌技术标准、制订相应业务规则并为其成员机构提供该银行卡品牌交易处理和资金清算等服务的机构。”
而银行卡清算机构,则“是指依法接受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且获得银行卡组织授权为该品牌的银行卡交易处理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清算机构。”
而在去年6月公布的版本中,只有“银行卡清算组织”的表述,银行卡组织与清算机构实际上被合并在一起。
有支付业界人士对记者表示,将银行卡组织与清算机构进行分别定义,实际上是去年WTO对银联涉嫌垄断裁决的一个结果。去年7月16日,WTO组织就美方诉中国电子支付垄断案发布专家组报告,其中该报告认定,银联在某些类型的人民币计价的支付卡清算交易中确实存在垄断。
中国银联并没有在一个月的说明期内向WTO组织就上述初裁结果提出上诉,因而该裁决结果自动生效。
一位支付业界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新版征求意见稿中,对银行卡组织与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分开定义具有很大的进步。这将为卡组织与清算机构在银行卡产业链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清晰的定位。
他还认为,对后者的定义将表明,长期以来相对封闭的清算市场将逐步开放竞争,这对于行业的发展将带来帮助。“这是否可以理解已打破了国内只有一家银行卡清算机构,并且只有卡组织可以从事清算服务的限制?”
多位支付业界人士则称,如果新规定就此实施的话,未来VISA、MASTER等境外清算机构都有可能获准进入该市场。
实际上,目前在境内跨行转接清算市场中,除了银联扮演了主要的角色之外,还有两个跨行转接清算系统并不为外界所熟知。一个则是人行小额支付系统、一个则是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一位银行卡产业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或许还存在为这些机构扩大业务发展空间“正名”的意图在里面。
实际上,在目前的网络支付过程中,与诸多银行有着直联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上发挥着跨行转接清算机构的作用。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表示,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并不会走银联的清算通道,只是在线下收单过程中,还是必须通过银联来进行跨行转接清算。
上述银行卡产业人士称,新版征求意见稿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来公开、合法地进入跨行转接清算市场埋下了伏笔。
那么未来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无可能成为一个新的银行卡清算机构?不过,就记者采访的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情况来看,这些机构当前对于成为清算机构兴趣并不是很大。
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高管对记者表示:“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上对于第三方机构没这个必要。因为跨行转接清算只是一个手段,并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商业模式的目的。”
不过,他也承认这并不是说清算市场空间不大。“在收单业务中,刷卡手续费的7:2:1分成比例中,"1"的部分为银联作为清算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获得。在做大规模的情况下,能获得"1"的部分收益也是很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