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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 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试点工作将车险费率改革又向前推进了一步。针对不同客户开发不同风险费率的产品,即将在深圳率先试点,车主们将迎来车险产品多样化和费率浮动计价。专家认为,车险费率改革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让老百姓在产品的价格和服务上有更多的选择。
车险费率浮动时代到来
根据保监会6月19日下发的《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财险公司可使用现行的商业车险行业指导条款和费率,自主开发基于不同客户群体、不同销售渠道的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允许深圳扩大费率浮动范围,完善相关费率浮动因子,但应报保监会审批。 试点后,深圳的财险公司就可自主开发基于不同客户群体、不同销售渠道的车险专用产品。深圳市保监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样一来,各保险公司可根据其掌握的客户资源将客户归类,比如按车主的出险率高低、车辆的档次、类型、车主的职业特点甚至是资产等不同系数制定不同风险费率的产品。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表示,深圳商业车险平台系统已启动建设工作,从而实现商业车险与客户忠诚度和无赔款优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预计今年9月底,深圳商业车险的所有承保、理赔信息也将全部纳入信息平台集中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 在深圳试点之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实行了车险费率浮动机制。2010年1月1日,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正式实施,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按照这种方案,商业车险的费率将与理赔记录挂钩。另据报道,湖南省车险费率浮动方案也将在8月1日左右出台,成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 相对于商业车险,交强险更早采用费率浮动机制。2007年,全国范围内开始统一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机制。按照当时的政策,酒后驾车、闯红灯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与费率挂钩,不过这种情况目前正在改变。 浙江省政府在近日公布的通知中指出,今后将实施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制度,提高驾驶人的违法成本。从8月1日开始,辽宁省也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挂钩的浮动制度,今后交管部门还将与保监局进一步研究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与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联系浮动的相关规定。
更节省更人性 多数车主将受益
自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市场通行的商业车险是由交强险、基本险和附加险组成的“老三款”。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购买了基本险的车主还可以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和划痕险等附加险种。 记者在深圳一家车险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深圳太平洋财险、平安保险以及中国人保财险三家主要财险公司的车险品种和报价大抵一致。以一辆15万元左右的家庭中级轿车为例,基准保费一般为交强险1050元、车损险(10万元)2000元左右,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1400元左右,如果再加上全车盗抢、车上人员座位险(5万元/座)、不计免赔等附件和特殊条款险种,总保费约6200元。考虑到业界在车险保费上最低打7折优惠的做法,实际保费一般在4600元左右。 深圳保险学会副秘书长管树华表示,现有车险,虽然根据车价和保额的高低,部分险种的价格会有所差异,但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技术上没有充分考虑风险费率,比如不同车型、不同安全驾驶状况、不同用途车辆的风险费率区分并不细致。 浮动费率机制能让投保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据统计,北京地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实施1个月后,有6成投保商业车队超过一年的车辆在续保时所支付的保费低于上年,其余车辆则因为出险次数较多、保额增加或投保险种增多而支付了更多的保费,可见大部分车主都受益于费率浮动机制。 以一辆五座小轿车为例,投保10万元的车损险及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2009年的标准保费为2594元,其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为2304.2元,《费率浮动方案》实施后,如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另外该车非老旧新特车型,应交纳保费1786元,节省保费808元。同样是这辆车,若其他条件不变,今后4年内不出险,到第5年时保费将下浮至840.5元,节省保费1753.5元。 另一方面,出险次数较多的车主需要在保费上付出更大的“代价”。114车险网的一位工作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举了一个案例:某车主有一台10多万的私家车,由于去年出险的次数比较多,今年的商业保险保费差不多交了9000元,而正常情况应该只要交两三千元。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车主在开车时会更加小心,当出现一些小的剐蹭、碰撞的时候,以前“理所当然”地找保险公司索赔,现在有的车主就会考虑如果损失不大,为了续保时价格能便宜一点,可能就自己花钱维修了。还有的客户如果出险次数过多,就可能选择中断一年不购买商业保险,到下一年再买。 除了费率与出险记录挂钩,深圳的费率浮动改革走得更远,不仅考虑车的因素,还考虑人的因素。上述114车险网的工作人员认为,有的车主的职业是“朝九晚五”在单位上班,出险率比较低,有的车主则可能经常开车在外面跑业务,出险率相对较高,因此将费率与车主的职业挂钩会更加人性化。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其实前几年就有人提出制定费率时要考虑性别、职业等人的因素,但由于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跟不上而没有成功,现在深圳的改革方案有利于保险公司改善经营管理,积累更好的数据,考虑人的因素也许能够得以实现。
优胜劣汰减少假赔
有人将车险费率浮动机制比喻为“阳光工程”,在阳光普照之下,保险行业内恶性竞争、假赔等行为也许将难以“存身”。 据了解,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底,保险业共发现和查处各类假冒保险机构案件32起,各类假冒保单20万余份,各类虚假赔案16000余件。其中,车险假赔案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商业车险和交强险等车险业务的假赔案占比85.77%。 某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发生过一个内部人员造假的案件。在这家公司理赔部担任内勤的女青年肖某利用负责受理客户电话报案、统计报案信息的职务之便,选取投保人刘某、袁某的报案信息,模仿业务主管程某的签字,制作金额为4.9万元、4.8万元的虚假车险赔款计算书两份,并找人伪造投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之后,肖某指使同学陈某、周某以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使用上述虚假理赔手续从公司骗领保险金9.7万元。 庹国柱表示,保险公司用假赔案来弥补费用方面的损失,或者由于管理的问题,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和修理厂勾结起来造假,最终吃亏的是老百姓。 业内人士指出,之前出不出险、出多少次险和保费没有关系,很多车主很少去关心上一年的理赔情况,这样就给了不法分子一定的空间。费率浮动机制实施后,广大车主更加关心自己车辆的出险情况和理赔记录,能够有效防范车险骗赔的风险。 据了解,北京市实施商业车险费率浮动制度后,对车险的理赔记录前溯从一年延长到了五年,由此翻出了不少陈年车险假赔案。 庹国柱认为,车险费率改革让保险公司根据各自公司和产品的特点定价,老百姓在价格和服务上可以有自己的选择,这样通过市场的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让价格便宜、服务好的公司保留下来,促进整个保险行业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链接] 国外车险费率如何制定?
美国美国是汽车大国,经过许多年发展,形成了一套复杂又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着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美国的汽车保险分为个人汽车险和商用汽车险两大类,其中在制定个人汽车险费率时,会充分考虑驾驶员的年龄、性别、驾驶经验、违规记录、抽烟与否、婚姻状态、居住地点等情况。未婚年轻男性驾驶员,如果投保个人汽车险,其费率最高,这是因为美国保险业认为未婚男性缺乏责任感,更容易引发车辆事故。 日本日本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制度的改革始于50年代初,现在基本建立了一套相对合理公平的费率体系,通过一系列市场化改革,给日本消费者提供了价廉物美的保险产品。浮动费率制度把发生事故的次数与投保人承担的保险费直接挂钩,用经济手段鼓励投保人安全驾驶减少事故,其关键是建立了所有机动车保险承保公司的“浮动费率等级信息交换系统”。 由于保险产品带有公共品的性质,即便在高度市场化的日本,面向一般消费者的机动车保险的费率厘定,仍然受到政府的全程监管并需要获得批准。 韩国韩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费率自由化,直到1996年分阶段地引入了折扣贴现率、投保人特定费率(投保年限费率及违反交通法规记录费率),并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适用浮动费率。到1998年废除了浮动费率制,引进了根据保险公司各自特点自行制定的自由费率制度。 韩国的基本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修订使用标准纯保险费率,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制订附加保险费。同时,根据不同性别、年龄的主驾驶人员适用差别费率;对不同投保年限适用不同的费率;根据不同的违反交通法规记录实行费率差别化;还根据实际赔付率来调整纯保费等等。 由于费率自由化、销售渠道多样化、禁止开发统一产品的政策,韩国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各自独特的保险产品,出现了费率竞争和产品竞争共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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