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 说时容易做时难
国资委清退令打响“央企自律第一枪”
    2010-04-12    作者:记者 李佳鹏 孙韶华 王涛/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观点 国资应该渐退出 转向建设保障房

  房价居高不下,央企炒出的地王频频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作“央企自律第一枪”的“清退令”事件,能否真正遏制住央企拿地的冲动,房地产格局是否就此开始改写,高房价能否被遏制,都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 
  国资委人士表示,78家房地产企业的退出对房价不会有影响。数据显示,整个央企地产销售业务占房地产市场的比例为5%,而退出的78家地产业务占整个房地产市场份额的1%都不到。2008年,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家。房地产业务规模小且分散,是这78家中央企业所存在的共性问题之一,这就决定了退出房地产对一些大块头的央企并没有太多影响。 
  陈国强就此分析指出,虽然以上数据未必精确,但是可以确定是允许经营房地产的16家央企,在房地产领域介入很深,市场地位也很高。因此,占有支配地位的这16家不退出,仅仅是78家退出,对国有资本在房地产领域的整体分布没有大的改观。此外,78家央企的退出,对另外16家来说,可能是一个继续做大的机会,掌握更多房地产资源。 
  另外,国资委只管辖了央企里的一部分,其他如保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类央企,以及其他部委所属的中央企业,还有数量庞大的地方国企。“我们聚焦这78家央企,可能反而忽视了更多国企背景的地产企业。”陈国强提醒说:“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只是一个开始。我们还需要继续关注,他们的退出是否带来正面的效应,还需要关注78家之外的国有企业是否还会采取相应的行动。” 
  “不仅这78家,所有央企都应该从房地产市场中退出。”浩华不动产机构董事局主席李淳朴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央企有其自身的定位,本来就应该固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而不应该借助政府行政资源和国家资本在房地产市场形成独大局面,与民争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主业不是房地产的央企应限拿新地,主业是房地产的央企,目前数量过多,应进一步缩减。此外,就目前来看,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地方政府在做,央企和国企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部分国资企业应调整为主要配合政府从事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其余不能发挥作用的国企应该逐渐退出房地产业历史舞台。 
  业内人士认为,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可能更应该解读为一个房地产业格局开始趋向市场化的开始。今后央企盲目拿地的冲动应该会有所减少。此外,从长期来看,国家在宏观政策面应不会再鼓励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相关主管部门应会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约束央企、国企的非理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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