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各地“两会”召开在即,“涨工资”的传言越来越喧嚷。经证实,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10年2月1日起江苏省内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超过12%。 此外,北京、重庆、东莞等省、市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有在年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划。 时间拨回到2008年年末。2008年11月1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要求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恰恰是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渐显现之际,企业经营面临极大的压力,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最低工资标准被暂缓调整。 一年多以后,情况已悄然发生了变化。上周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经济回升走出了人们事先敢想而不敢求的V形轨迹,GDP逐季上升,2009年第四季度增长已从一季度的6.2%上升到10.7%。 专家认为,经济形势回暖为各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创造了条件。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胡迟认为,经济形势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影响,再度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是地方政府决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首要前提条件。 分析人士称,此举措对国家、对个人,乃至对用工企业都有利好。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认为:对个人,上调最低工资可以提高最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对国家,上调最低工资可以调整产业结构,可以增加国内消费能力,促进中国经济从出口导向型向内需增长型转变。对企业,短期内可能会造成生产成本上升,但从长期来看,企业就会不得不加大企业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 《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的部分江苏企业也并没有把因上调最低工资带来的成本压力过分夸大。“我们企业的平均工资不低于1500元,因此不会增加企业成本。”江苏吴江祥盛纺织染整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何芸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她坦言受本次上调影响较大的只可能是小型的私人企业。 也有部分企业主认为此次的用工最低工资政策会淘汰掉部分最低端的制造企业,有利于产业升级。 不过专家同时提醒应该注意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幅度。“我不赞成一次性大幅度提高工资水平,这会导致企业难于消化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个指导线,执行起来可以更加灵活。”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高辉清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上调最低工资将带来三大利好
各地“两会”召开在即,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风声,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10年2月1日起省内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超过12%。 此外,北京市、重庆市、东莞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