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开发商为何都对节能住宅热情不高
    2010-01-22    作者:记者 葛如江 詹婷婷/合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早在2005年6月,建设部就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做好建筑“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如今,节能环保建筑在我国部分城市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许多普通购房者和开发商仍旧对于购买或投资该类住房抱迟疑态度。有关专家建议,国家应多多出台鼓励政策,推进省地节能环保住宅发展。

  我国住宅产业化水平与节能环保程度有所上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刘灿日前表示,中国住宅产业化的整体水平以及住宅的节能环保程度在过去几年中,由于科技进步和相关制度完善推广有所上升。
  首先是工业化建筑住宅体系有所突破。我国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目前已经初步走向规模生产:钢结构住宅在上海、北京、山东都有大面积的应用;山东莱钢在青岛建设的钢结构高层建筑,除楼板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其他构件都为预制安装;轻钢结构住宅已突破3层高度向多层住宅发展;万科集团经“三代工业化”住宅的实验,正把第四代产品推向市场,开发的“预制化装配式钢结构混凝土结构”体系,已在上海、广东应用,计划在两年内,用该体系建造的住宅占本企业开发面积的30%。
  二是建筑装修一体化普遍率有所提高。记者采访中获悉,上海、江苏、山东、大连、深圳等地已结合本地情况,提出了实现全装修住宅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认真实施。“北京全装修住宅达到25%,上海达到35%,广州达到近50%。”刘灿说。
  三是住宅部品的标准化的基础工作有所加强。2006年6月,建设部发布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卫浴间》和《住宅整体厨房》。这两项标准主要解决了如何实现建筑业和制造业的写按揭,建立了厨卫空间和设备空间的模数协调体系。“这不但有利于厨卫生产工业化、规模化的发展,也带动其他住宅产品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为形成住宅部品的系列化开发配套供应提供了技术保障。”刘灿说。
  2008年10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施行。该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罚款、赔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节能环保住宅到底“值”不“值”?

  对于普通人来说,绿色建筑依然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记者采访中发现,相对于房屋的省地节能环保效用,许多市民更关注的还是房价,对于买节能房到底“值不值”很是怀疑。
  购房人张晓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造这种节能房,开发商成本肯定要增加,现在房价已经很高了,所以我暂时不会考虑买这种房子。”
  张晓梅的丈夫李剑表示:“节能住宅,它到底节不节能、节能多少,我也不能听开发商随口说说就算数啊?如果是打着节能的‘幌子’涨价怎么办呢?”
  李剑告诉记者,他在合肥也看过一些号称是“绿色建筑”的商品房,开发商的宣传让人觉得这种住宅非常棒,在品质上有了很大提升。但他却仍然感到很不踏实,因为外墙到底有没有加保温材料、性能究竟怎样都是购房者“听得到看不着”的概念。
  面对节能环保型住宅,许多颇有实力的开发商也不敢轻易“试水”。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要看到有“市场”才敢开发,否则成本那么高,又没人买,岂不“亏大了”。
  合肥建委资深专家张家鸣表示,虽然节能环保型建筑的建设成本较普通住宅有所上升,但从长远来看,却能给市民带来实惠。张家鸣向记者举例,一个小区内1000多盏公共照明灯、楼道灯、景观灯、草坪灯、地灯一年要用多20万度电。如果这20万度电的费用平均算5毛钱一度,那么该小区的居民一年要缴付10万元的电费。而合肥瑶海区一小区的居民就能完全省去这笔支出,这要归功于该小区的公共照明系统使用的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灯光能源全部来自当空照耀的太阳。
  张家鸣还表示,节能环保建筑并不等同于高价和高成本的建筑,而是强调通过对房屋的优化设计实现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循环使用,强调因地制宜和材料的本地化,从而不会过多增加成本,给市民带来很多负担。“比如合理设计好开窗位置和大小后,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那住户的空调费就可以减少一部分。这只是将窗户放在不同的位置,并没有增加多少建造成本。”张家鸣说。

  如何促进节能环保型住宅的广泛使用

  我国推进节能环保型住宅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据统计,发达国家多从20世纪70年代的那场能源危机开始重视建筑节能,经过30多年的努力,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已经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住房建设专家表示,政府需要在推广节能环保型住宅方面占主导,才能促进其发展。
  首先,要注重建筑节能立法。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委员会专家张庆风表示,在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层面上,须尽快完善以《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各个地方也应加紧进行建筑节能立法,明确建筑节能的法律地位和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推进建筑节能的基本制度。
  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继续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和建筑节能的能耗统计以及能效标识认证工作。“真正的绿色建筑是要经过政府认证的,合格的会获得政府颁发的证书或牌匾,上面会写明建筑名称和绿色建筑等级。”张家鸣说。
  三是要加大经济扶持鼓励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建筑。专家建议国家应加大对各地发展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的财政补贴,我国可对此借鉴像日本推出的节能房屋业低息抵押贷款项目,对购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市民进行直接补贴或是通过降低房贷利率来进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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