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缓解用地难
    2009-09-14    本报记者:郭嘉轩 苏万明 李钧德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实现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地块的调整、互换、使用,有效挤用地存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保增长、保红线”的“双保”压力。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国目前城镇规划范围内有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的土地约400万亩,同时农村建设用地比重过大,土地利用粗放现象也比较突出。山东省探索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项目区运作方式,将若干拆旧地块和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在我国选择五个省(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目前,山东省第一批试点的66个项目区的拆旧、复垦、建新工作已基本完成,改造农村居民点178个,动迁9000余户,近3万人迁入新居,建成新房面积137万平方米。到今年年中,第二批试点项目区已完成拆旧复垦总面积580.02公顷,使用挂钩周转指标860.86公顷。
    山东省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封闭、动态监管、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项目运行前,国家和省制定项目区挂钩规模、周转指标和周期,项目区内建新地块占用的耕地面积,要在三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复垦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低于城镇建新占用的耕地,从而在实现项目区内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调整、互换、使用后,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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