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减灾新理念:不与洪水争道 严密防洪措施
    2008-06-27    本报记者:方烨 实习生:刘颖雯    来源:经济参考报

  广西宜州遭遇70年一遇洪灾,6月16日宜州市龙头乡街道成一片汪洋。新华社发:吕展宏 摄

  6月20日,三名施工人员在广东省郁南县罗盘内堤格木段抢修防洪水毁工程。为抗击可能再次出现的洪涝灾害做准备。新华社记者:壮锦 摄

  编者按:6月以来,我国南方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的强降雨过程,并由此引发河道水位上涨,山洪暴发,给部分地区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威胁和经济损失。面对年年发生的各种洪涝灾害,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并把损失降下来,既是个老课题又是个新挑战。为此,本报记者日前走访了数位专家,他们各自从不同领域给防洪减灾提出了有关建议,可供各地参考。

尚松浩:人与洪水争地导致洪灾频发

  清华大学水利系副教授尚松浩指出,洪水的预防措施分为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水库的防洪减洪系统,河道的堤防都属于工程措施,而洪水预报则属于非工程措施,洪水预报通常在洪水来临前都会提醒有关部门做好分洪的准备以及人员的转移工作。
  对于人类应该如何应对洪水,尚松浩表示,洪水是一个自然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人类不可将洪水视为一个不正常的事物。在水文领域,干旱与洪水一样,都是有随机性与变量性的,人类不可能将之控制。对于洪水,我们应该保持一个理念,那就是去适应洪水而不是控制洪水。尚教授又说,过去河道都有一个行洪的能力,洪水应该有自己的地方,但是由于人类在河道不断地开荒与居住,把洪水该占的地方都占了,使得人与洪水争地方,导致了今天洪灾发生的频繁。
  至于谈到在都市中遇到洪水怎么办?尚松浩建议首先应该迅速登上牢固的高层建筑避险,而后要与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同时,注意收集各种漂浮物,如木盆、木桶都不失为逃离险境的好工具。在不了解水情的情况下,一定要在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另外应予以注意:将衣被等御寒物品放在高处保存;将不便携带的贵重物品做防水捆扎后埋入地下或置放高处;现金、首饰等可缝到随身带的衣物中;扎制木排,并搜集木盆、木块等漂浮材料加工为救生设备以备急需;洪水到来时难以找到干净的饮用水,因而在洪水到来之前可用木盆、水桶等盛水工具,贮备一些干净的水;准备好药品、打火机等物品;保存好各种尚能使用的通讯工具,以便与外界保持联系。

崔承章:需树立与洪水和谐相处新理念

  在洪水的预防与应对方面,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授崔承章认为,洪水作为一个自然灾害,是自然规律的产物,是不可避免并且也是不足为奇的。我们不能消灭洪水,相反我们应该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低到力所能及的程度。
  崔教授说,洪水的出现有两大方面原因,首先是自然气候因素,包括地质因素,我国地形西高东低,江河的回流速度较快;另外南北气候交汇也会造成江河流域的水量泛滥;全球气候变暖也是一个原因。另一方面是人为的建设,很多河道都被开发了,城市建设的设计期没有考虑到洪水的问题,排水系统以及大量的房屋建设都没有依照防洪的标准建设。
  对于应对洪水的具体措施,崔承章说我们要做到与洪水和谐相处。我们不能陶醉在与自然界斗争的胜利当中,对于每一次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崔承章说,过去我们在河道的建设当中走了不少弯路。我们往往只重视建设,大坝水库以及河道的不规范建设与整治,都没有给洪水留出一条出路,没有做到和谐共处。说到控制洪水,我们只能控制洪水的一定区域,如果要把整个洪水区域都控制起来,工程量非常大并且也是不现实的。所以这只能把洪水与人们的关系处理好。
  另一方面,我们要树立常态的防洪制度,标准化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机制。在重要的江河流域提高防洪标准,建立有条不紊的防洪体系。另外,时刻保持常规的防范观念是最重要的,有了防范的制度,在洪水来临时就不会产生混乱的局面。

洛伦兹·金:中国应制订可持续防洪规划

  此前在记者参加的一个研讨会上,德国吉森大学国际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洛伦兹·金曾对中国防洪工作给出过建议。他说,建立可持续的防洪规划是一个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也是防止21世纪发生新的大洪灾的必要条件。
  洛仑兹说,洪水是自然事件,今后也会发生。但洪水不像地震,人们对洪水可以进行比较精确的预测,包括其危害性和发生时间。像1998年中国的长江洪灾和德国2002年的易北河洪水这种百年一遇的洪灾,如果之前有良好的防洪规划,就可以避免造成过大的损失。
  洛伦兹说,山区陡峭山地和过度采伐造成的水土流失、湖泊围垦造成的蓄洪区容积的缩小和河道泥沙的淤积,都是造成洪水的主要原因。他建议,要通过植树造林、建设梯田和因地制宜进行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尽量使降水在到达河流之前留在地面的时间越长越好。
  另外,洪水管理中后勤保障也非常重要,包括应急计划、疏散路线和安全区规划。洪水管理信息的公开也非常重要。
  资料显示,德国虽然地处欧洲大陆,但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以水灾居多,仅最近几年就有1997年、2002年和2005年三次大规模洪水发生。所以在应对灾害和进行灾后重建工作方面,德国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林森:多参考国际防洪经验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林森博士认为,“水浸街”目前已经成了许多南方城市数年一度的“必修课”。6月中旬两个多小时的豪雨令广州市内个别路段出现了严重的水浸街现象,城市交通一度瘫痪。在此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多参考国际防洪经验,如专门对城市防洪立法,加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等等。
  林森说,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城市防洪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譬如日本,就颁布了专门的《下水道法》,对下水道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排水能力都有严格规定。不仅如此,自1970年至今,他们还对这个《下水道法》作过多次修改。而我国的《防洪法》,对城市防洪虽有所规定,但不够详细,无法解决当下我国许多城市一遇暴雨便“水浸街”问题。城市是一个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一遇水灾,往往损失惨重。可以考虑专门对城市防洪立法。
  另外,可以借鉴德国防洪经验。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强调部门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性。德国的灾后重建机制是以交流沟通为核心设计的。在最高协调部门——公民保护与灾害救治办公室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进行专门的分工,分别承担着重建基础设施、恢复煤电油运,以及保障灾区食物、饮水、药品供应等繁琐工作。除政府组织之外,还有大规模接受过训练的志愿者,可以随时接受调遣。
  其次是着力治本。在2002年的水灾之后,德国政府总结教训,在灾后重建中所采取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措施。例如恢复河流原始状态,禁止在洪水高发区开发,同时在重建中扩大溢洪区,为洪水留出空间。加大土地蓄水能力,防止地面硬化,并且由政府出资奖励在此方面有所作为组织和企业。这些也都值得中国各职能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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