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制定《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工作职责》
    2008-05-21    记者:周玮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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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对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卫生防疫队伍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使其有序开展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卫生部制定了《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工作职责》,并于20日印发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
  卫生部要求,卫生防疫队伍到达现场后,要立即与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按照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灾害不同阶段,防疫的重点工作应有所侧重。
  卫生部要求,卫生防疫队对所在地灾民集中安置点的设置(包括安置点选址、灾民规模、医疗和卫生监督人员的配置等)提出指导意见;掌握受灾伤亡情况、尸体处理、环境消毒杀虫情况;掌握饮用水、生活用水、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置点医疗站、人畜粪便垃圾处理等情况;开展鼠密度、蚊蝇等密度监测,指导开展消杀灭;对灾区灾民安置点或小范围居住点的卫生状况及需求进行快速评估,预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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