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三三模式"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2007-09-07    记者:徐殿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面对农民因种种原因而失去土地的现实困难,湖北省宜都市通过机制创新,用“三三模式”建立起一套涉及失地农民养老、医疗、就业和技术培训的社会保障体系,受到农民的欢迎。
  57岁的刘传章是宜都市城郊红春村的农民,一家三代人靠种田为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2003年他失去了土地。由于政府保障措施及时得力,刘传章不仅没有失去生活来源,而且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刘传章说,他一家四代六口人,失去土地以后,按照有关规定,从2005年开始,91岁的老母亲每月领取90元的养老费,妻子55岁以后每月领取192.6元,儿子通过免费就业培训已经优先就业,而他靠政府的2万元创业贴息贷款,开了一家小商店,一年收入2万多元。
  宜都市是湖北省38个山区县市之一,总人口3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1万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前几年一部分农民尤其是城郊农民失去了土地,如何从机制创新上想办法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成为宜都市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005年元月起,宜都市按照“低水平覆盖,多元化保障,就业多扶持,优质化服务”的要求,采用“三三模式”,即三方筹集资金:政府——村集体——个人;三位一体推进:养老保险——医疗补助——就业服务;三个层次衔接:16岁以下、16岁至60岁、60岁以上,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和技能培训问题,让失地农民实实在在得到了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
  据了解,宜都市建立的失地农民保障政策具有以下特点:老有所养,按类实施养老保险和养老补助制度。由政府、村集体和失地农民个人各自筹资1/3,尊重失地农民个人意愿,分类实施养老保险或养老补助制度;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医疗补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06年,全市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失地农民转入“新农合”的补助范围;转移培训就业。把失地农民纳入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范畴,常年为失地农民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岗位。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规模企业,二是农业龙头企业转移农民,三是围绕特色农业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对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帮助他们实现自主创业,全市现已创建4个自主创业园区;给予失地农民税收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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