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有林场将要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
    2007-07-10    本报记者:李亚彪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国有林场由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向生态建设主体与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方向转变,其生态功能日趋重要。在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的浙江省,本报记者前不久走访了十几家国有林场,这些林场生存现状不容乐观,濒临被“边缘化”的危险。

“我们的收入连附近农民都不如”

  淳安县姥山林场位于千岛湖中的岛上,林场职工邵文法住房破旧,家具是上世纪70年代的。打开冰箱,里面只有两包咸菜和两个鸡蛋。邵文法已不再从林场领取工资,主要收入来自从林场承包的10亩橘园,年均收入数千元。
  “最大的负担是女儿在杭州上学,每年需4000元。”邵文法说。自1980年到林场以来,他一直住在岛上,由于生活艰难、孤独,妻子与他离婚。目前,共有25名像他这样的工人住在岛上。
  在淳安县、临安市等地国有林场,有不少像邵文法这样的林业工人,他们生活艰难,心态失衡。“附近农民承包林场林地后,每年给我200元补助。从农民手中接到钱,感觉像施舍一样,心里不是滋味呀!”天目山林场职工陈柏荣说。
  临安市天目山林场的职工收入单显示,近三年间,职工年均收入只有5000多元。林场干部薛宏建说,有的职工收入连附近农民都不如,不少人纷纷出门打工。林场每年上报几户特困职工,县工会过年给些米、油慰问一下。
  浙江省林业厅统计,全省林场职工家庭年人均收入6000多元,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在职职工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约占四成。许多职工住房地处远山,没有产权,人均面积不到10平方米。
  由于采伐量减少,木材市场价格下滑,有的林场收不抵支。天目山林场场长郑国强说,目前林场实际采伐经营的面积仅千余亩,且均为中幼林,今后三年每年能正常间伐的木材不足300立方米。近20年间木材市场价格持续疲软,每立方米只卖三五百元。过去每立方米木材可以解决一个职工的全年支出,现在不够一个职工半个月工资。
  “待遇过低,严重挫伤了职工积极性。”开化县林场党委书记金太平说。林场已有15年未招新工人,10年未进过专业院校毕业生,有10名原来的高校毕业生也调走了。

“农村花10万元建的房子,林场得花20多万元”

  据浙江省林业厅提供的资料,由于基建投入不足,国有林场设施落后。全省国有林场场部通外界的公路中,有700多公里是泥路与砂石路面,约40%的林区不通公路,近30%的林区不通电,近一半林区不通电话。此外,林区还有危房十几万平方米。
  不少林场由于设施落后,从交通运输、防火到病虫害防治都成问题。昌化林场场长雷福民说,林区多设在海拔800米以上的山上,其中毛山林区内没有护林房、通信设施、供水与供电设施、电视接收设备。天目山林场地处偏远,许多护林防火设施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林区没有应急蓄水池。
  在开化县林场明堂坞林区,55岁的护林员余寿才住在一个上世纪60年代建的护林房中,用电是从附近水泥厂接的电线,用水是山泉水,而且出水时间只有半年。身患风湿性关节炎的余寿一个人需要看护3600多亩山林,其中近一半是生态公益林。
  开化县林场场长毛玉明说,现有设施无法保护森林资源,盗伐林木成团伙行动,几小时内就可以将一车木材盗伐运走。2005年,有一个林区不到三个月就有1500余株杉木被盗。
  开化县林场与300多个行政村混杂在一起,由于林区基础设施落后,当涉及使用村道时,不少村都索要“买路钱”。林场每年为生产和工作所花的“买路钱”就几十万元,杨林分场的一个林区道路被附近村民长期用石块封住。
  据开化县林业局干部介绍,目前,林场各方面设施已普遍与当地新农村建设不协调,林区用房落后当地农民20年。林场曾想改善用房条件,可由于林场是单位,建房须按规定审批。农村花10万元建的房子,林场至少要花20万元才能造起来。

国有林场承载“生态安全”亟待尽快走出“政策边缘”

  由于多种原因,不少林场背负巨额债务,履行维护“生态安全”职责比较困难。为加强生态建设,浙江国有林场普遍减少采伐限额。据省林业厅统计,近五年间,国有林场每年亏损额约600万元,有46个林场收不抵支,全省国有林场总负债达4.5亿元。
  浙江近两年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并将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2元,林场反映这一标准过低。淳安县林业局提供数据表明,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助38元,才能满足生态建设支出需要。千岛湖林场副场长张旭君说,2001年到2003年,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与林场实际贴支相差十几万元。
  据林场职工反映,有的林场权益与所承载的生态功能不匹配。林场成了“边角料”,只为地方发展经济做“修补”之用。据调查,地方政府无偿划拨林地作为工业园等建设用地,近几年全省国有林场每年都减少一万亩以上。千岛湖林场位于千岛湖镇上,外商开发旅游与房地产,林场先后被征林地万余亩,其中90%以上以行政划拨形式征用。目前,林场还有60%的山林在县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红线内。
  地方财政对国有林场的支持也显不足。除温州与宁波等地外,浙江70%的国有林场几乎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淳安县等地对国有林场已不安排事业费,开化与青田等县保持上世纪50年代时的事业费一直没增加,青田峰山林场40年前建场时事业费是一万元,现在仍是一万元。
  林业干部职工说,国有林场性质上非工非农,在国企改革与新农村建设夹缝中,渐渐被“边缘化”了。林场地处农村,却眼看着周围农村发生巨变。当前应尽快明确国有林场定位,同时在转型期辅以政策支持。比如将其列入新农村建设范畴,在交通、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享受有关政策。
  有关人士说,国有林场是国土生态安全战略的重要部分,有的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已占大部分比例,建议政府把其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生态公益林面积与管护难易定人定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出台林场改造贴息贷款、发展二三产业的优惠税收等政策,全方位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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