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股指期货“大蛋糕”的巨大诱惑,众多的基金公司不会袖手旁观,从市场发展角度看,专注于投资甚至投机股指期货市场的期指概念基金肯定会大量涌现出来,届时,投资者也将面临着新的市场热点和更多新选择。
近日记者从多条渠道获悉,《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已经下发给各基金管理公司。尽管新的征求意见稿对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有所调整,但是从整体来看,现有的大量基金产品将无缘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已然成为定局。 不少相关人士表示,面对股指期货“大蛋糕”的巨大诱惑,众多的基金公司不会袖手旁观,从市场发展角度看,专注于投资甚至投机股指期货市场的期指概念基金肯定会大量涌现出来,届时,投资者也将面临着新的市场热点和更多新选择。
保本基金将成参与期指主力
在看到最新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之后,业界的一致反映是:在多种基金类型当中,保本基金将是个重要突破口,因为只有保本基金是将股指期货作为收益工具来运用的,比如进行套利或投机交易。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记者发现,仅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而债券型基金、中短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则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天相投资首席策略分析师仇彦英对此表示,“这些规则的制定考虑了不同基金公司具有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有利于防止机构操纵股指。” 从现在公布的框架看,股票型基金也是被允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由于只能做套期保值,而且还受到很多要求限制,因此参与度不会很高。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股票型基金所受到的限制大致有: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等。并且一些已发行的老基金还需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契约后才能参与股指期货。 经过认真研究之后,不少基金公司发现,在参与股指期货的产品设计上,保本基金的潜力最大。首先,保本基金能够跨过“持有人大会”这一难题。由于保本基金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还必须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因此所有的保本基金在募集说明书中均列示了其在投资股票、债券以外产品的比例。如“银华保本基金”就在其招募说明书中写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再从保本基金的目的来看,它是为了完成保本基础上的增值,也就是说可以采用主动参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策略来获取收益。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规定,对于保本基金的要求是“每日所持期货合约日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这一规定又给予了这个基金更多的投资策略,在套期保值和套利的基础上,保本基金还可以适当利用股指期货进行方向性的交易。
期指概念基金呼之欲出
面对股指期货即将到来的市场新机遇,不光是保本基金加快了参与股指期货的设计,而且其他擅长抓住投资机会的基金机构早已做好了长期准备,更多的股指期货概念基金呼之欲出。 早在去年,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就曾透露,正和一家比较知名的基金管理公司共同设计偏股指期货型的基金,相应材料已在报备过程中。该人士认为,股指期货产品的出现将会在以后几年时间内促进基金公司的产品创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后奇表示,股指期货作为锁定风险的管理工具,华夏基金一定会高度关注,但是要“多看少动,或是先看不动”。在产品设计方面,张后奇透露,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在针对风险偏好型的客户研究偏期货型基金的产品方案。“但是,这类产品如何推出,何时推出,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南方基金也正在研究与股指期货相关的基金产品。这家已经上报了蕴含股指期货概念的新产品的基金公司透露,上报的新产品也属于股票型基金,而不是以股指期货为主要投资范围的基金。与传统的股票型基金的区别在于,新产品允许少部分基金资产投资股指期货。 该公司表示,新产品绝不会恶意炒作股指期货,而是主要对冲市场系统性风险和基金大幅度增仓或减仓时的交易成本。新产品中准备了两套方案。如果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法规明确,那么新基金中股指期货概念可能会实现;如果相关法规还未明确,获批的新产品还是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海通证券分析师坦言,目前即使新的基金产品出台,也都是以套期保值为主的低风险投资品种,甚至保本品种,而非专注于投资股指期货的高风险收益品种。国泰君安分析师蒋瑛琨也认为,目前基金公司参与衍生品市场的模式,也主要体现在基金产品设计、直接投资等方面。未来才有可能体现在创新类型基金的设立,如期货基金和期权基金等等。
基金投资者要理性应对股指期货
多位专家表示,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目的并不仅限于套期保值,基金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但无论选择哪一类的基金产品,投资者都应清楚地了解,投资任何基金产品都是有风险的,而且这种风险并不因为基金通过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就会消除。 由于证监会对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不少基金业内人士对偏股指期货型基金并没抱太大的期望。申万巴黎首席金融工程师谭智平指出,按照10%可以做多期货合约的规定,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规模受到很大限制,偏股指期货型基金不可能使传统的基金运作和风险收益模式得到实质性改变,“只是在投资组合里加进了10%的股指期货,其避险功能表现都不明显。” 谭智平认为,偏期货型基金风险的高低与其运作模式有关。“如果是用类似对冲基金的模式去运作,无疑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两者都较偏股型基金更胜一筹。而如果是把股指期货作为套期保值来运作,风险控制反而会好一些。”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出忧虑。银河证券基金分析师王群航认为:“参与股指期货风险很高,并不是说参与股指期货就一定能够套期保值。偏股指期货型基金并不一定是好事,如果是做期货,为何不设计纯期货型基金?”作为一种高风险的基金品种,建议愿冒险的投资者少购买,而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的投资者暂时不参与为好。 更多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市场情况是随时变化的,在对股指期货概念基金的风险评判上还为时尚早,所以基金投资者更应当立足现在。长城证券分析师刘昆表示,在目前大盘欲冲击4000点高位,在市场面临调整概率增大的情况下,建议基金投资者降低高风险品种的配置,增加低风险品种的配置。含股型基金中建议增加混合型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配置,降低股票型基金和指数型的配置。 同时他还建议增加货币基金的配置比例,债券型基金可少配或者不配,因为货币基金在申购赎回费率和时间上较债券基金有明显优势,非常适合投资者在行情突变的情况下快进快出,易于操作。而债券基金收益远低于含股型基金,略高于货币型基金,在股市长牛的背景下,不具备明显的投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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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参与期指结算模式有所调整
最近,《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已经下发到各基金管理公司手中,和此前在4月上旬时下发的第一稿相比,在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交易结算模式等方面有所调整。 据了解,当初《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一稿中针对“基金交易结算模式”的相关规定为:“基金管理公司成为金融交易所交易会员,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银行)进行结算。”并且还详细地解释了结算银行直接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结算可能遇到的两种情况:一是基金的托管人、特别结算会员(银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合一;二是基金的托管人不是期货结算银行,则基金用于期货交易的资金需要从托管银行划转到结算银行,需要托管银行、期货结算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三方协商,建立保证资金安全的机制。 而在近日新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中,基金交易结算的模式则又作出了新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应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确定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交易结算模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保证金存管等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证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模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也就是说可能不再采用原来第一稿中的“以会员身份直接参与,并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银行)”的单一模式。取而代之的可能是更加市场化的模式,由基金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确定。 据悉,基金在选择其参与股指期货的通道时,曾主要提出两种意见:一是希望通过特别结算会员(银行)参与股指期货,主要是认为银行可能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另一种意见是希望通过自己的控股券商所拥有的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而对于一些较有实力的非券商控股的期货公司,部分基金公司也有合作的意向。(本报记者:张汉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