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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从1月21日起下调。 |
“长期以来的生产要素低价政策,不仅使我国的能源资源大量流向海外,也使得高耗能、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大行其道。”在日前于北京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清泰如是说。
提高能源资源产品价格,以遏制高耗能、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成为包括陈清泰在内的多数专家学者的一致呼声。然而在论坛之外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些专家及多数消费者从体恤民生的角度出发,并不赞成对能源产品提价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资源低价政策支撑高耗能节能形势日益严峻
近年来,由于重化工业发展迅速,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国际制造业大规模向我国转移,高耗能产品迅速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再加上低生产能力淘汰迟缓,我国能源和主要矿产资源的消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增长态势。
有关数据表示,“十五”期间,我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成倍增长,其中八个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出40%左右。五年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从13.9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2.5亿吨标准煤,增量远远高于过去20年能源消费增量的总和。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汇率计算约占世界的5%,但与之相伴的却是消耗了世界石油的7.8%、原煤的39.6%、粗钢的31.8%和水泥的47.7%。
“在高耗能的同时,我国对能源资源的低效利用也是不争的事实。”陈清泰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能源总效益比世界平均水平低了约10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也由过去20年的0.5迅速增长到1.0以上。
“构成当前高耗能、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的生产要素低价政策。”
在陈清泰看来,能源消耗大、利用效率低是资源依赖型发展模式的重要特征,而之所以对资源如此依赖,其重要原因就是能源资源的低价政策和环境监管不到位所导致。
“由于政府掌握着重要资源的配置,并严格控制重要生产要素价格,且环境监管不到位,稀缺生产要素的价值和资源环境的压力大多被隔离在政府层面,经济信号无法正常传递。”陈清泰表示,一方面,党中央和国务院就节能优先、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行政性信号已经十分明显;但另一方面,由于过多的行政干预和人为扭曲,能源环境的压力并没有充分转变为价格信号和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高耗能、低效率的生产方式依然大行其道。
“现在企业可以轻易获得廉价生产要素,环境管理也不到位,而他们的利润却在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谁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谁也不愿意冒险进行技术创新。在资源的低价政策下,谁多消耗了资源,谁就多分享了经济利益;在环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认真治理污染的企业通常会丧失自身市场竞争力。”陈清泰如是表述。
对能源大量、低效的利用使我国的节能形势相当严峻。国务院能源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用加法与减法的比喻阐释了我国目前节能工作的紧迫性。“无止境地做加法是没有前途的,脚踏实地地做减法才是明智之举。”徐锭明告诉记者,所谓“加法”就是生产能源,近几年来,无论是大型电厂建设、水电站建设、煤矿开发还是油气田开采,我国能源在产出环节已不是难题;而所谓“减法”就是节能,是提高效率。“从某种意义上说,节能就是生产能源,‘减法’就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加法’。”
专家建议以价格改革推动节能降耗
“单位GDP能耗水平降低20%,这将成为‘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工作最为严峻的挑战,而以价格信号为主导的市场机制应该比政府的行政干预措施更为见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告诉记者,“为实现‘十一五’规划中有关能源与环境的目标,政府应该以政策工具调控市场,以价格的力量逼迫市场主体选择节能环保的发展模式。”
如何通过更加合理的价格机制真实反映能源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环保的目的,已成为我国“十一五”能源规划的重中之重。权威人士透露,以目前正在制定中的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为代表,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将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展开,而这将被视为我国向高耗能、低效率的生产方式发出的有力挑战。
“能源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很多国家在特定的发展阶段都要对本国主要能源产品的价格进行控制,他们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但是他们逐渐发现,这样的行政干预其实也有很多副作用。”陈清泰表示,我国必须大力推进能源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摒弃政府的行政干预,让市场成为最终决策的主导。而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通过制定相关税费政策等适度调控,促使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出资源的稀缺程度。
以正在商讨中的成品油价格改革为例,陈清泰告诉记者:“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我国大陆地区一升汽油价格仅五元左右,而在香港地区和欧洲的很多国家,一升汽油则约合人民币14元,汽油的价格落差相当大,柴油价格也同样如此,这就使得港澳地区很多货车都到大陆加油。再加上我国外贸依存度较高,几乎每一件出口的商品中都有成品油的含量,因此中国政府实际上间接地为全球的中国商品消费者提供了补贴。”
与国际接轨成为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方向之一,而这也预示着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彻底放开。“老百姓大都希望成品油价格能够一降再降,但实际上从国家的能源战略上而言,成品油涨价的积极意义似乎更加重大,全面提升生产要素的使用成本,改变我国一直所奉行的低价政策,有利于推动节能环保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形成。”一位业界观察家如此表示。
能源资源产品提价不宜“一刀切”
带着论坛上的声音,记者走访了一些普通消费者,私家车主郭先生的想法具有代表性。郭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是件惠民的好事,虽然今后不排除成品油价格会继续上涨,但希望政府能够多从民生的角度考虑,在通过价格手段遏制高耗能产业的同时,不要给百姓平添过多的经济负担。
正是考虑到大多数百姓和低收入人群的利益,一些专家对现阶段能源资源价格的彻底放开持有保留意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邓郁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长远看,国内石油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但在竞争性市场结构尚未建立,市场竞争还不充分的条件下,完全放开价格不现实。因此,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要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在邓郁松看来,目前我国需要的能源资源定价机制应能满足以下几个要求: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价格的确定要反映市场供求变化;二是适应加入WTO后市场逐步开放的要求,坚持与国际市场接轨;三是以企业为主体,国家适度管理;四是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上下游企业间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由于国内目前在汽油、柴油的生产、进口和批发等环节仍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公司所主导,政府对石油市场的监管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现阶段完全放开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条件尚不具备。”邓郁松如是说。
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田景惠也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说:“随着国内石油对外依赖度的增长和国际油价的大幅走高,国内油价机制改革势在必行。但成品油价调整涉及公共交通、出租车、私家车等,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具有极高的敏感度。”田景惠认为,改革价格机制虽然是以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为目的,但必须同时考虑到国内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因此,应建立石油与相关行业的价格和税收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政策,适当调节强势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分配。
电价改革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几年前就提出“递增制阶梯电价”的国际能源经济协会资深电力专家朱成章告诉记者,居民电价上调不宜搞“一刀切”,而应该以用电家庭为单位推广“递增制阶梯电价”。所谓“递增制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即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朱成章说,“递增型阶梯电价”因为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称为“穷人电价”;同时,这种电价机制还可有效地抑制电力浪费现象,比如一户人家四个房间有四台空调、三台电视、两台冰箱,如果都打开,电能消耗就会超过基数电量,要掏高价电费。以此方式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比纯粹“口号倡导型”节约用电更加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