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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南太平洋东岸、太平洋板块和纳斯卡板块交界处的智利是世界上地震和火山灾害频发国家之一。为应对这些自然灾害,智利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备的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体系。 1960年智利中部地区发生里氏9.5级强烈地震后,智利政府组建了国家紧急情况办公室,负责协调灾区救援、秩序恢复和灾后重建工作。通过该办公室,智利中央政府可以对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对于地震、火山爆发、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化学品泄漏、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国家紧急情况办公室都制订了详细的预防和处理办法。 在法律方面,智利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了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同时,智利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智利各级地方官员有责任避免突发事件或灾难的发生。在灾难发生后,地方官员则有权力采取各种应对措施。2002年,智利又出台了“公民保护国家计划”,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应对突发灾难性事件的每个阶段应采取何种措施。 由于灾难性事件的发生及后果千差万别,在拥有法律和机制保障的基础上,智利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救灾措施。今年5月2日,位于圣地亚哥以南1000多公里的柴滕火山突然喷发。位于火山附近的柴滕和富塔莱乌富2座城镇的7000多名居民被紧急疏散。 在田园被毁、人员撤离后,智利政府及时出台规定,禁止低价转让柴滕地区土地,所有土地由国家负责统一收购。智利国家资产部部长罗米·施密特表示,如果让当地居民在受灾后匆忙转让土地,一方面可能会使土地所有权相对集中,另一方面也会对当地居民未来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为保护当地居民利益,智利总统巴切莱特在视察灾区后决定,免除当地居民对农业部下属农业促进机构的农业项目欠款;由政府负责提供牲畜饲料,确保牲畜安全转移。 据统计,在被迫转移的7000多名居民中,有2000多人是在校学生。为尽量避免这些学生的学业受到较大影响,智利教育部出台了包括17项具体措施的“柴滕计划”,对受灾学生及其家庭进行救助。 此外,智利中央政府通过向受灾家庭直接发放食品补助、租房补助和交通补助对其进行救助;政府还鼓励受灾群众灾后重返家园进行重建,并对愿意返乡的民众提供额外经济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