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政府决定转变职能,由经济发展的具体参与者,逐步转变为政策制定者和协调者。政府减少了对企业经营和银行的直接干预,把重点放到规范市场竞争和依靠市场机制上。 在金融领域,韩国政府采取了推动银行重组、实行银行信息公布制度、向外资开放金融业等措施,并成立了金融监督委员会、金融监督院等机构对金融业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割断了以往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三角关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和透明度。经济效益取代政府意志,成了韩国银行经营的准则。韩国银行的不良债权率也从1998年的9.8%下降到2006年的1.9%。 此外,韩国政府认识到财阀体制的弊端是引发危机的重要原因,韩国经济需要的不是财阀,而是管理健全、实行透明化经营和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韩国政府在金融危机后一方面促使财阀“瘦身”,进行以保留核心产业为特点的产业重组。另一方面,韩国政府通过制定法规迫使财阀企业打破家族式经营,引进外部资本和外部经营管理人员,提高经营透明度。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不再充当财阀的“保护神”,改变了一味扶持大企业的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曾经在金融危机面前摇摇欲坠的韩国经济,经过近10年的调整和改革,再度焕发出了旺盛的生命力。统计数据显示,韩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已从1998年的3177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7684亿美元,同期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6700美元增长到1.8万美元。另外,韩元对美元汇率已从金融危机时期的约1800比1(1998年1月)回升到目前的约930比1,韩国的外汇储备也从金融危机时期的88.7亿美元增长到目前的1300多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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