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是为确保国家经济运行安全、有利于国计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和人民福利而设立的。所有央企都应该据此对自己进行正确的定位。 反观现实中的央企,似乎大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定位错乱的情况:它们有的凭借自身的身份优势和其它经济主体进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与民争利,那些纷纷投身于房地产行业的央企就是如此;有的仰仗自己的垄断地位,无视民众的实际承受能力,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恰当地提高各种生活资源的价格,象水、电、油等行业的央企就是这么干的;有的则依靠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大肆为自己的员工谋取超额利益,致使其收入水平不仅和其对社会的贡献不相称,而且也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央企定位的错乱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原因。具体地说,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央企作为所谓的“共和国长子”,一直享受着其它企业所无法享受到的种种优厚的政策待遇,久而久之,央企的当家人都以为央企无所不能。在主观上求大求强意识极其强烈、客观上各种资源优势又一应俱全的情况下,央企便到处出击,无论是什么行业,只要觉得有利可图,就积极介入其中,根本不顾自身的主业是什么。这就是超过七成的央企都不约而同地进军炙手可热的房地产行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管理部门对央企保值、增值的要求“硬”而对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软”。使得央企负责人更多地把央企只看成是一个企业,借口市场化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它们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一切朝钱看”的结果是,央企经济效益似乎提高了,可是其社会效益却大幅下降。这从目前社会上对央企不断暴发的质疑和指责就可明显反应出来。 央企定位错乱,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来说,会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 它破坏了社会公平原则。央企的员工通过央企的特殊地位,享受了非同一般的物质待遇,这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其他社会公民的利益。这是一种分配的不公平;而央企凭借自身的垄断优势和政策资源,与其它经济主体进行不公平的竞争,使一些行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国进民退”现象,直接背离了我国早就明确的国企将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的战略目标。这是一种竞争的不公平。 在社会资源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央企占用得过多,客观上就等于挤压了其它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只要央企经营效率并非高于其它经济主体,这种挤压就会直接减少社会财富的可能增长。 央企与民争利,放弃或减弱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一味地市场化,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社会民众的生活负担。比如央企高价争当“地王”就直接推动了相关区域的房价上涨,致使当地民众不得不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 央企对社会的负面效应一旦强于正面效应,则央企就会成为社会的负资产。为免如此,很有必要让央企尽快从错乱的轨道上扭转过来。央企要想走上正轨,需要政府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把央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最高目标,保值、增值必须服从这一目标,在两者发生冲突时,应放弃一时的利益追求。央企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要把保证经济稳定运行、维护民众福利作为第一要务,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是在减少央企数量的同时,明确每家央企的主营业务,严格限制其向其它行业进行拓展,已有的非主营业务要进行全面清理。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其余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这可以看成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三是逐渐消除一些行业的央企垄断,放松行业管制,引入民营企业等其它经济主体参与竞争。只有有了充分的竞争,才能提高相关行业的经济效率,降低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使社会民众受益。
四是将央企所享受的各种政策优惠要逐渐清理和减少,或者让其它经济主体也能享受到相关的政策待遇,尽可能地为不同成分的经济主体创造出大致相同的竞争环境,使社会财富和民众福利的增长达到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