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3月18日表示,除了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之外,其他76家非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领域。3月19日,中远集团率先表态,将在半年内退出房地产市场。央企进军房地产业受到强烈质疑,但个别官员对外界的质疑依然耿耿于怀。 比如,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的某局长就公开为央企叫屈。据报道,在3月20日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上,这位局长在被媒体追问国企进军房地产行业争地王的问题时称:“央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挣钱了,又说不顾社会效益。”因此,“国企现在受夹板气!”在这位局长看来,如果将国企定位为经济组织,国企进入利润较高的房地产行业,无可厚非;如果将国企定位为社会公共服务组织,那么应该给予相应的支持。因此,他呼吁:“全国人大应该明确国企的定位。” 我们据此可以猜测,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76家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市场时,有多少官员是多么不情愿和难以割舍。但是,这位局长提出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问题,那就是:央企的定位问题。央企的定位究竟是什么,回答好这个问题,才能顺利为央企退出房地产业解困,也才能厘清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 事实上,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国有经济或者国有企业的定位方面,历次党的文件都有阶段性的认识,从改革的基本方向看,都是在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经济从一些无关紧要的竞争性领域退出。 特别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里程碑,中央正式提出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重大战略,明确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报告重构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体制。据此报告精神,中央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十六大报告特别提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事实上就是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定位。代表中央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央企,其定位就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以及基础设施和资源等领域处于绝对控制地位,而不是在所有领域都涉足。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后,国资委某领导曾提出“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7大行业由国资绝对控制,事实上也是对央企这种定位的进一步描述。特别是,我们看到,国资委在成立后的这几年,一直致力于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致力于央企做大做强主业,培育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据此来看,上至中央,下至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的定位是很明确的。那些认为中央企业没有定位,中央企业也是普通的经济组织、逐利是其天然属性的观点,不仅违背中央精神,更颠覆了3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共识和大方向。 中国搞国有企业多年的历史一再表明,而且还在继续表明: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以2009年的128家中央企业为例,这些企业的利润总额虽然高达近8000亿元,但如果分析利润的来源和分布,我们就会发现,前40家中央企业的利润几乎占这些央企全部利润的90%以上,前15家的利润占全部利润的75%以上。而这15家企业也好,40家企业也好,绝大多数又都是靠垄断地位发展起来的垄断企业,其所获得的利润绝非主要靠市场经营。也就是说,即使在中央企业日子非常好过的这几年,一般竞争领域的央企仍然是不赚钱的。 因此,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一定要坚守中央对国有企业的战略性定位,在中央企业拥有庞大的经济、金融和政策资源的情况下,应该承担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使命,多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方面投入,而不是去抢房地产业的暴利,因为这显然和国有企业的定位背道而驰。如果认为中央企业也是普通经济组织,什么领域赚钱就可以进入那个领域,无疑从根本上推翻了30年来国企改革的基本共识,会颠覆整个国企改革的目标,国企改革“路线图”将越来越不明确。 回到房地产领域。我们对国务院国资委在3月18日第一时间做出76家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的表态非常欢迎。应该说,这是央企回到正确道路的第一步。更进一步,我们认为,央企必须退出房地产领域。理由如次: 其一,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混乱,畸形的房价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最大的肿瘤的背景下,中央企业应该带头遵守中央政策,如果中央企业继续抢地,制造地王,只会给民众传递错误信号,损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力。其二,目前房价已经达到历史顶峰,投资房地产风险空前,央企投资房地产的钱不是自己的,一旦房价回调,买单者将是全体人民。其三,央企投资房地产,意味着银行大量的信贷资源将继续流向房地产领域,这会进一步推高房地产蕴含的金融风险。其四,中央企业承担着未来中国发展模式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任务,必须静下心来努力做大主业,提升中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在全社会倡导投资实业的风尚,而不是靠短期投资获取暴利。 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角度来看,中央企业投资房地产都具有极大的弊端。 尽管国务院国资委要求76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要有序退出房地产业务,事实上,中央企业仍然在房地产领域占有很大的份额。其一,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可以从事房地产业务的16家央企的地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净利润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也就是说,中央企业大量的房地产业务并没有退出。其二,部分投资房地产业务的央企,不在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范围内,比如,中国人寿等金融企业,这些企业投资的房地产业务,退出与否,并没有定论。其三,2009年乃至今年,中央企业囤积了很多土地,未来哪些中央企业可以拿地,哪些不被允许再竞拍土地,缺乏相应的政策。 尽管这次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退出房地产投资的表态显得小心翼翼,部分官员在思想上还有抵触情绪,但考虑到目前房地产领域暴利和风险共存,涉及的利益非常庞杂,让76家中央企业首先退出房地产业,已经是一个莫大的进步。但是,要使央企真正退出房地产领域,除了国务院国资委表态之外,应该有更高层次的政策出台,对中央企业投资房地产的行为给予规范,通过强有力的政策,鼓励中央企业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