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自主期待法律化路径
    2010-03-19    作者:李季先    来源:证券时报

    美方近期逼宫人民币汇率的压力有增无减。尽管美国财长盖特纳16日针对美国百名议员施压中国人民币汇率一事评论称,他认为“国会给中国施加压力是没有必要的,并且可能会起到相反作用”,这多少缓和了中美间围绕人民币汇率问题的紧张气氛,但他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横亘在中美上空上的人民币汇率问题阴霾。关于人民币汇率的“舒默议案”可能升级并进入美国立法程序。
  中国政府主张汇率自主、反对别国不当干涉的态度是一贯的,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会见全国政协经济组委员时承诺:中国不会屈从于任何压力,并希望给予企业和民众一个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预期。
  中国汇率政策的调整不是由别国教我们怎么做或受制于国外压力下的政策被迫调整,而是要自主、渐进、可控地进行。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中国汇率政策面对的国内、国外情况比此前更复杂也更迫切了。中国汇率自主原有的单纯依靠中央政府政策宣示和外交攻防已很难平息美国等国家的政治责难。这不仅因为政府政策在西方所谓民主法制的政体里本身就和民意构成两套体系,而且在西方“汇率操纵”的法律语境下,政府的相关政策宣示往往被解读为法律之下的可操控的“自由之手”,一旦受到压力就可以被动弯曲或随风摇曳,不似法律那样刚性,这也是西方诸国压中国汇率政策调整的法理基础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强调汇率自主往往会直接承受西方国家的政治压力,没有直接相关的由“民意机关”全国人大通过的汇率法律作为中间缓冲区,这是影响中国汇率自主的制度缺陷,也是影响我们汇率自主政策效能发挥的主要误区。
  实际上,汇率自主的核心是汇率自主调整的“法律化”和汇率法律制度的刚性,这不仅就受汇率政策指责的中国而言,而且对于指责中国的美国等国家而言尤其如此,惟有法律方能给予国内外相关汇率市场参与方一个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预期。譬如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个别议员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试图舍弃更符合契约法治原则的主管国际机构IMF而寻求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就是在滥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为自己的人民币汇率问题逼宫行为寻找制度手段。对于这种行为中国要综合运用IMF和WTO两种制度手段,通过将来制订的国内汇率法坚决予以法律回应。而就中国自身汇率法律建设而言,要抓紧制订汇率调整标准的相关法律,依法确定汇率何时调整、如何调整以及授予行政机构的操作弹性有多大。从长远看,备受争议的出其不意调整汇率政策要逐步退出国家经济舞台。

(作者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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