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不是给二套房松绑
    2008-12-19    沈洪溥    来源:新京报

    在系列新政策的作用下,商品房市场当前的平均价格水平比照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仍然偏高。

    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经会议所确定三项政策措施中,似尤以二套房贷政策的放松备受关注。但以笔者观点看,此次对二套房贷的税收暂行性减免,与“救市论者”们的呼吁重点并不契合,反倒更多了些促令楼市结构调整的涵义。此种内涵其实早已存在,但或许并未引起房地产业内足够的关注。
    如果非要较真对此次政策的支持力度进行排序,那么,对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建设支持力度应是最大。此次新政不仅倡言努力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还承诺将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这表明,中央政府在楼市方面的投资、扶持思路是缜密和慎重的,重点是“保障”而非“改善”,是“扶助弱势”而不是让“富者愈富”,是“满足需要”而不是“鼓励投机”。
    显然,一旦自上而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措施落实,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支持力度必将进一步加大。这将显著增大低价房的供给渠道,引导居民住房消费习惯进入良性轨道。
    其次,从三项政策的手段看,降低购房成本具有“普惠”意义。平心而论,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归属各级财政施力领域,对符合要求的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服务又属于有关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支持措施,并非专为“二套房”的购房者而设。其中,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的“普惠”意义更为浓厚。确切地说,作为财产税收的一种,此番城市房地产税的取消与提振内需、减轻税负的大政方向一致,而与“救楼市”,特别是开发商和他们的朋友们力推的所谓商品房“价格保卫战”之间的关系非常有限。当然,笔者也不否认,“个人购房超2年转让免营业税”等确实有助于商品房二级市场流转成本的降低,但似乎不宜被误读为国家鼓励民众进行商品房领域的“二套房”投资并进行短期流转。毕竟,从国际经验看,不仅缺乏大国依靠房地产业实现崛起的案例,更缺乏多数国民依靠房产“左手倒右手”实现共同富裕的案例。
    最为重要的是,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的方向渐入人心。开发商也好,金融机构也好,实体制造业的企业也罢,最为忌讳的是一味从自身一产业、一部门乃至个人私利出发,任由思绪蔓延,任由贪欲高涨,只看到自家门前的一个又一个“惊天利好”,却看不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如此,将很可能被时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洪流远远抛下。
    在系列新政策的作用下,商品房市场当前的平均价格水平比照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仍然偏高。从实际交易量这一最具意义的指标看,未来的住房价格调整将可能来得更快。笔者相信,是供求决定价格,不是想象力决定价格;是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和供给对接,不是泛泛的消费欲望和供给对接。
    其实,要让群众重入楼市,思路着实不少,比如产品结构调整,比如价格切实让利,但绝不应包括把买房和爱国生拉硬扯到一起的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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