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何时不再又高又乱
    2008-08-27    作者:张遇哲    来源:燕赵都市报

  针对社会上反响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日前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眼下,幼儿园收费可以称得上是“又高又乱”。一方面,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等诸多收费名目,令人眼花缭乱。同时,一年少则数千、多则过万的收费金额,使得上幼儿园贵过读大学,成为许多家长不能承受之重。因此,这则报道一公布,立即在网上受到热烈欢迎。
  然而,单单一个收费标准的制定,能否真正推动“贵族”幼儿园回归“平民”角色,我看未必。先不论地区经济水平、幼儿园师资条件之间的差异,使得统一规范的量化标准难以制定,即便有了这样的标准,其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又会怎样呢?
  事实上,早在教育部拟出台“国标”之前,许多省市已经陆续制定了地方标准,但却大都沦为“纸老虎”。以南京为例,该市从2004年试行统一部分幼儿园收费标准,随后标准逐年有所上调,范畴也扩大到全市,但也都在每生每月数百元之内。不过,就是在这座城市,仍旧曝出了年费10万元的“天价幼儿园”。当然,这也许是一个有些极端的例子,但收费标准形同虚设,教育部门“越治越乱”,却已然是不争的事实。
  一言以蔽之,幼儿园收费失范,根源不在于标准的有无,而是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和定位不清。先说投入不足。据统计,我国幼儿教育占公共教育经费的比重仅为1.3%,这一数字甚至远远低于经济并不太发达的泰国(16.4%)。就连沿海发达城市广州,每年100多亿元的教育投入中,幼教占有量也不到2亿元。在“政府欠账”的情况下,幼儿园的运营开支就不得不转嫁到社会,由“家长埋单”。
  再看定位不清。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幼儿教育不再由政府包揽,而开始引入民间资本。开放办学固然需要,但政府在操作中过于依赖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而忽视了幼教的独特性、基础性和普及性。在北京,1300多所幼儿园中,私立的占了9成。当幼教成为一种产业,供求的价格杠杆作用就开始显现。目前全国近6000万名3岁至6岁的学龄前儿童,只有约2180万人入园就读,6成孩子面临无学可读。可见,幼教资源严重供不应求,完全处于卖方市场,话语权掌握在幼儿园一方,家长们对于高收费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而学前教育又是起点中的原点,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有义务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国外经验来看,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已经或正在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免费教育范畴,即便没有实行全免费,也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幼儿园收费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今年“两会”期间,一度传出教育部对此正在研究的报道,尽管事后被证失实,但其时的舆论反应,足见民意所向。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与制定标准的“治表”相比,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加大政府对幼教的投入力度,才是遏制高收费的“治本”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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