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用好救灾捐赠
    2008-05-30    本报记者 肖婧 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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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场白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如此巨大的资金和物资将会流向何方,能否真正到达灾民的手中,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

捐赠款项流向何方、用于何处

  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救灾捐赠统计渠道主要是:民政部本级、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外交部、国务院台办和港澳办,上述部门和单位每日12时前将接受和使用捐赠情况报送民政部。统计数据由民政部报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委托国务院新闻办统一发布。
  “民政部将接收的每笔捐赠资金直接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在目前到账的捐款中属于定向捐赠的,我们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尽快予以下拨。对于非定向捐款,主要用于灾区应急和灾民生活安排、灾民临时安置,以及后期的恢复重建。”民政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华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8日开始,所有的银行电汇通过电子统计录入技术,将所有捐赠信息即时予以发布,而不是像之前仅公布百万元以上大额捐赠者的捐赠信息。”至于整体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包括详细收支状况,该负责人则表示,鉴于统计技术要求和有些捐款完全到位有一个过程,实施计划落实也有一个过程,准确信息将在适当的时机通过媒体正式公开向社会披露。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秘书长刘选国告诉记者,由于公益捐款的数量很大,红十字会采购能力和人手不够,所以没办法一下子把资金用在救灾的过程中。因此,第一阶段以发运救灾物资为主,资金重点用在灾后重建项目上。从18日开始,红十字会先后派出了三批工作组到四川的灾区协助当地的红十字会和政府考察灾后重建的项目。

如何保障捐赠资金分文不少送达灾区

  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表示,5月20日,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局已进驻民政部,对汶川地震各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工作包括:全面掌握财政专项拨款和国内外捐赠款物的实际情况;帮助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关注救灾款物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检查款物的收入、支出、管理、分配、使用是否合理等。
  据刘选国介绍,国家审计署已经派了工作组到中国红十字总会监管接受款物的使用。另外,这次为了做到公开透明,红基会主动邀请中维会计师事务所于25日提前进入,参与接受捐款、物资,以及拨付捐赠物资过程。“他们根据参与过程了解的情况,同时定期发布审计意见,作为第三方将了解到的审计数据向社会发布。”
  中华慈善总会刘芳告诉记者,中华慈善总会是接收国家审计署和国际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双重审计的。审计署工作人员于5月22日进驻中华慈善总会。具体工作包括:监督中华慈善总会工作流程是否规范,检查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情况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慈善基金组织是否提取管理及运作费用

  民政部规定,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不能提取工作经费;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和开展慈善救助项目,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和项目运作费用,但具体比例应当告知社会。
  红十字会已向社会承诺,这次抗震救灾过程中不从捐款中提取任何行政管理成本。但刘选国告诉记者,涉及到直接用于救灾的费用,比如发放捐赠物资运输费用、实施援建项目的差旅费用等这样一些直接的公益项目成本将从总的捐赠款里列支。“对这种直接资助费用我们还没有一个总体比例数的约定,但是我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过去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支出费用一直很低,去年民政部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2007年我会的管理成本仅为3.8%。对于这种抗震救灾资金,我们更会精打细算,不会让任何不正常费用从这里支出。”
  中华慈善总会刘芳对记者表示,中华慈善总会凡属抗震救灾捐款,全部用于支持灾区,总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慈善工作需要成本包括必要的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但中华慈善总会将努力把所需成本降到最低。

慈善基金组织如何长期运作

  在此次地震灾害发生之前的4月28日,由民政部发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对救灾捐赠款指定账户,专项管理;对救灾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时,应当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及时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但是,同时也有专家指出,国内尚未形成针对慈善基金组织的系统化的国家法规与政策,慈善基金组织长期的运作仍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完善。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委托资产处处长邓剑军对记者表示:“在这一次四川地震的捐赠中,国家引入了双重审计,严防挪用、侵占或贪污行为,仅此而已是不够的。我认为长期而言,应该将金融机构基金托管机制也引入到慈善基金组织的运作之中。国外的慈善基金组织发展较为成熟,基本上引入了基金托管机制。”他还指出,为了保证慈善基金组织的长期、有效的循环运作,国家应该针对慈善基金资产形成与资产保值增值出台明确的制度安排,而目前而言,国内的大部分慈善基金组织的资金都作为存款被动地放在银行中。
  “捐赠善款的税收优惠政策、免税待遇实现的方式与流程没有为社会所认知”,邓剑军说。国家应该更明确地将这些优惠政策公示于大家,这对大家捐赠善款也是一个激励。
  刘选国在接受媒体访谈也说:“企业很多时候得不到这种优惠,他们在捐赠物资的时候还得先去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也许要等到一年结束以后才能跟税务部门商量减免一些税收。所以对捐赠物资的税收政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特别成型的条文。”

大家谈

廉洁救灾是场考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28日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提出,要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管好用好救灾款物,是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考验。当前,各个部门、各种组织、不同地方的捐赠活动仍在进行,组织协调好不同渠道的救灾捐赠活动,是捐赠者的要求。“阳光捐赠”、“透明账户”,是人们捐得明白、捐得放心的前提。政府相关部门应切实担当起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加强对捐赠和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捐赠款物的使用符合捐赠人意愿。
  管好用好救灾款物,是对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的考验。受灾群众渴望及时、公平地得到救灾款物。要把数额巨大的各种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一分不少地用于受灾群众,既要有便捷高效的工作效率,也必须有严密的规章制度及规范完备的工作程序。
  管好用好救灾款物,是对政府监督体系和公务员队伍清廉形象的考验。现行的监督体系和这些监督措施,能否保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都置于阳光之下,杜绝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人们拭目以待。
  这次抗震救灾,深深牵动了国人的感情,凝聚了各方力量,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渡难关,树立了民族精神新的丰碑。当灾难远去,全国上下团结一致、重建家园的时候,但愿我们能在管理、分配、使用救灾款物的战役中,再次书写新的精神篇章。(丁锡国 叶锋)

网友之声

 

  ■ 我们很关心捐款的使用,对贪污是很担心的。

  ■ 要打赢抗震救灾战役,还要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防止有人发国难财。

  ■ 除国家组织审计机关对接受单位进行审计外,还应组织捐款代表对接受单位进行审计。

  ■ 赈灾款项体现国民的慈爱,体现政府的公信力。严把赈灾款项的收集、采购、传输、分发、使用环节的财务审计关口,所有经手单位、个人必须建立明细账册,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专业机构稽核,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 为支援灾区,我和我的家人削减了日常开支和饮食,向灾区捐款。把接受捐赠的每一分钱都用到灾民身上是每个捐赠者的期望!

  ■ 不仅应加强对救灾款、物的审计,还应让人民群众参与揭发那些胡作非为者。
  (摘自新华网)

相关报道

贺国强:对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严惩不贷

  本报讯 经中央同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28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指出,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物资,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捐献,众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积极支援,投入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量之大、来源之广,都是空前的。
  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注,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贺国强强调,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第一,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第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提供重要保障。第三,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第四,开展专项审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拨付、有效使用。第五,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六,坚持公开透明,切实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置于阳光之下。第七,严格执行纪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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