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通常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其核心特征有二:投资对象为非上市(或拟上市)企业;投资方式为权益投资。
PE运作的特点
1. 投资运作期限较长,属中长期投资
股权投资的盈利模式决定了股权投资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因此通常应根据所投资对象的期限设置一定的封闭期,保证投资计划不会因为部分投资者的赎回影响整个投资计划的利益最大化。
2.对产业知识存在较高程度的要求
PE看一个行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主要看这个企业在所在的领域和市场内是否处于产业发展S曲线的高速发展期。如果是太早,则整个行业还没有起来,风险太高;如果处于后期,市场没有成长性,企业价值不会快速发展。前瞻性的企业信息,如市场趋势和发展策略,非常重视技术、产品以及人事管理、组织运作的非财务信息,决定了投资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因而也决定了企业股权的价值。对PE来说,挑选出管理好、成长性高和拥有值得信赖的管理团队的投资对象十分关键。PE投资/者只有对投资对象产业知识有较高程度的熟悉,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在实践中,许多PE投资都是由大型企业的投资部来做的,其能在市场中取得立足之地,原因就在于其产业知识的优势。
3.利润来源于一、二级市场差价
不同于一般以股票收益权为抵押的证券投资信托主要在二级市场获取价差收益,PE投资信托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或一级半市场,通过所投资企业的上市实现收益的变现和退出。PE投资与非上市的拟上市企业,以公开上市为第一退出机制。即使不能上市,也以股权交易为退出手段。
4.信托公司优势明显
信托公司PE经营的商业模式安排上,信托设计通常采用有限合伙原理,信托人风险有限。目前PE从业机构主要有各种产业和创业型基金,大型实业公司的投资部,投资银行等;他们的优势分别是对行业熟悉和有上市资源。信托介入PE国内刚刚起步,优势是具有融资通道。
PE业务对于信托公司的重要意义
1.回归信托本义,符合监管导向
PE属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之前推出的该类产品几乎都设计有股权溢价回购或者其他类似安排,实际上是短期债权融资性质的产品,或者是夹层债券。PE则完全放弃了股权回购设计,使得股权投资信托产品回归其本质。权益投资的资金运用模式,符合监管机构推动意图。
2.有利于信托公司的长期、平稳发展
由于PE通常设置有较长的封闭期,信托期限较长,如中信“锦绣一号”为5年、湖南国投的“达晨创投一号”为6年,只有北京国投的“金家庄煤矿计划”由于上市进程已提上轨道,信托期限才设定为3年。因此,信托公司若能发行一定规模的PE信托,那么公司在较长时期内就具备了稳定收益。与现有信托产品相比,PE是中长期投资;私募股权投资(PE)由于具有期限长、通常设置有封闭期,具有类似封闭式基金的特点,可以为信托公司带来长期的稳定回报,可以避免资本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如50亿规模,每年仅信托费收入(2%)就达1亿,更不用说成立时的认购费、业绩提成。因此,大力拓展PE业务,是信托公司规模化发展和持续平稳运行的需要。
信托公司发展PE的基础性工作
1.增资扩股
信托要想在PE发展上规模,自身需要作为次级投资人(种子基金提供者)参与,这对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例如,中信信托的“锦绣一号”信托计划采用了结构化的安排,信托受益人结构为“优先-次级”受益人结构,其中优先受益权由该产品投资人(包括对接的银行理财资金)认购,次级受益权由中信信托认购。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了该产品的次级受益权,作为优先受益人的信用增强措施。此种安排设计比较适合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也比较容易销售成功(中信信托的“锦绣一号”信托计划就获得10.03亿规模超额销售)。但这种信托公司认购次级受益权的模式,对信托公司的资本金实力有较高要求。一家成功的以PE为主要业务的信托公司,其业绩必然较为稳定,但其实力也必然较强。故应根据PE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增加信托机构本身的自有资金实力。
2.流程再造,组织重构
信托公司要顺利实现业务转型,需要在流程再造上取得突破。PE与以往信托公司推出的融资型股权信托计划相比,真正回归了资产管理。从融资走向资产管理,而且是中长期的资产管理,实现真正的业务转型,需要信托公司从在组织框架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重新改造,真正实行“客户导向”原则。
(作者单位:上海国际集团博士后工作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