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出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业内专家认为,这不但适应当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阶段,也标志着我国海外投资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办法》出台正当其时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年来高速增长,目前已经发展到了一个需要战略部署和具体指导举措的阶段。”发改委对外经济所所长张燕生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2至2007年,我国非金融对外投资年均增速是56%,2008年的对外直接投资已超过500亿美元,达到了521.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96.7%。 张燕生说,1993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一直是顺差,要达到整体国际收支平衡,资本和金融项目下必须要逆差。但是目前我国的困境是资本和金融项目下私人资本流出渠道不畅通,因此《办法》的出台是在国家层面上,在资本和金融项目下开辟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市场化和更加便利的渠道。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室主任张晓晶说,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也表明国家对外汇使用方向上的转变,即从原来购买更多国债到鼓励更多的海外投资。这既符合我国经济中长期的发展战略,也是应对短期危机的策略。因为危机中,各项资产价格的下降,让原来走出去的障碍和风险相对减少。
从强制核准到引导服务
“通篇看《办法》,是对管理权限的下放,并且简化了核准程序,政府由原先的具体的强制性核准转变为宏观调控,商务部也更加注重服务和引导。”宏源证券投资银行并购业务部总经理洪涛说。 洪涛表示,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外贸自主权不断扩大,其海外并购的意愿和动机越来越强烈,同时,国内外金融体系在提供海外融资的融资效率和规模不断扩大。此时,如果还是商务部一级核准,会让效率降低。 “现在把管理境外投资权下放到省一级,更有利于企业收购海外优质资源:引进先进技术、并购高端产能企业、扩大市场渠道,从而促使国内大型企业转变为跨国企业。”洪涛说。 “通过政府间协商谈判,推动自由贸易协定是政府做企业后盾的好形式。”张晓晶说,通过对东道国投资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的规范,用多边、双边经贸磋商机制促进对外投资,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环境。
着重提出规范企业行为
“我们在之前的调研中也发现,有的企业在国内很厉害,但是到了国际上竞争力就不行了,为什么呢?因为有的企业在国内经商是用‘金钱’通关,但这是违法的,在国外很多地方行不通。包括在俄罗斯和越南等地,也暴露出大量这方面的问题。这次的《办法》,提出了规范企业行为的要求,实际上就是维护中国在海外的商誉,”张燕生说。 张燕生说,政府一定要建立相关的机制,使企业在境外的活动更加规范、透明,“这方面政府的力度一定要加大。”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