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别换汤不换药
    2008-11-27    谭浩俊    来源:新华网

  据媒体透露,正在调整中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已初步拟定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11月26日四川在线)

  无论实行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还是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定价机制,对消费者来说,都是换汤不换药。在这样的机制中,利益永远不会向消费者倾斜,好处也永远不会惠及消费者。
  什么叫最高零售价格?说到底,还是一种价格管制。只要存在价格管制,就不可能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市场调节就只能是一种摆设。
  虽然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已经跌破了每桶50美元,我国的成品油价格已经远远高于国际市场,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甚至少数民营油企也进行了调价促销的尝试,但油价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不见松动迹象。个中原因,一目了然。石油是垄断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是被管制的。
  一个被垄断所左右的市场,又怎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作用呢?产品价格又如何会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呢?
  我不知道,在国际市场全面放开石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大环境下,为什么我国必须对石油实行垄断、价格实行管制呢?石油对哪个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但为什么很多国家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都遵循市场化原则而随行就市呢?这个国际惯例要不要接轨,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记得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涨到147美元时,我国垄断石油企业曾经大声疾呼,强烈要求与国际接轨,提高成品油价格。这就表明,这些垄断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是愿意走市场化之路,按市场规律办事的。那么,为什么不趁热打铁,干脆全面开放石油市场、放开成品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呢?
  有专家认为,中国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走的是渐进式改革道路,在现有石油管理的垄断体制下,政府放开价格管制,将可能出现垄断企业联手抬价。
  问题的根源就在这里,垄断管制不去,价格形成机制就不具备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空间。而要想真正形成按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成品油价格的机制,前提必须是打破石油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市场经济主体进入石油领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
  也许有人担心,在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放开石油市场,会不会造成石油市场的混乱,影响成品油的供应,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我们说放开石油市场,并不意味着放弃市场规则,放松市场监管。放开石油市场以后,国家对石油市场的监管,将由直接管制转向制度规范、秩序监管、环境改善,通过市场监管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证市场的规范运行、有序运作。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市场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监管、市场环境的调节与改善方面,而不是成天忙于对某一产品价格的调整、价格的管制等具体事务。如果政府把一切微观经济中的繁杂事务都抓在手中,那么,市场就永远不可能成熟、永远不可能健康。一项成品油价格,就让政府管理部门从年头忙到年底,还没有忙出一个头绪来,想想看,政府的效率还能提高吗?
  随着《反垄断法》的出台并实施,社会各界对反垄断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何不趁此机会,先在社会各界意见比较集中的石油行业进行一次反垄断演习,为今后反垄断工作积累一些经验,为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打下良好的基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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