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发展方式需政企合力
    2008-08-20    作者:刘霞辉     来源:中国证券报

  经济发展方式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决定的,政府的作用是指导、诱导与监督,实施者是企业,而企业的发展转型则基于其对要素禀赋特征和获利前景的考虑。

  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并非易事,因为经济发展方式的形成与一国经济所处的特定环境和发展阶段有关,当前,应强化应用新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原创型的知识创新可大力提倡但不可强求。

  1979年至2007年,中国年平均实际GDP增长率近10%;人均GDP从1980年的173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000美元左右,增长10多倍。对此结果人们满意,但对于取得这一结果的过程却有诸多议论,其中之一是发展方式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问题。

  全要素生产率不高

  国内学者将近几十年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归纳为“赶超战略”、“低价工业化模式”、“过度工业化”、“低价竞争模式”等,认为发展主要靠要素积累推动,技术进步较低,发展的可持续性差,潜台词是中国经济发展要走提高技术进步之路。但如何转变发展方式并非易事,因为经济发展方式的形成与一国经济所处的特定环境和发展阶段相关,不可能脱离该客观基础去人为构造新的发展方式。
  笔者认为,从一国经济成长的长期历史看,人均产量增长分为两个阶段。在人均资本存量处于较低水平的阶段,随着人均资本的增加,人均产值呈加速增长之势,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的特征。中国近几十年的高速增长符合这一规律,所以高投入是对的,它是使中国迅速脱离贫困的最好选择。
  但要注意到,增长路径还有后半段,当人均资本存量达到某一水平时,资本存量的进一步增加,人均产出将在越过该水平后呈递减的增长趋势,即规模收益递减,这时再加大资源投入,效果会很差,最终使增长不可持续。中国目前应该到达了该水平,因为真正意义上的没有资本的潜在劳动力基本消失了。好在我们并非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技术进步使经济能持续增长。经济学家通常把全要素生产率(或称总和要素生产率,TFP)提高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为衡量技术进步的标准,如果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投入的总量未变而产出水平增加,则说明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了。中国目前TFP水平不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减少要素投入,提高TFP水平。

  自主创新需求仍较少

  上面讨论的是生产问题,经济过程包括需求和生产两个环节,而且生产与需求的关系日益紧密,需求创造供给的力量不断强化,这就要求分析经济发展应包括整个商品链,从产品的最初投入到最终消费。
  现实表明,某些企业通过控制商品流通环节,从而对某些产品的生产起决定性作用。过去的几十年间,在通讯和交通运输等条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中间商即大型零售商以及贴牌销售商(本文将它们叫做“大买主”)开始走向前台。这些大买主属于技术性的企业而非生产企业,没有工厂,它们只负责设计和(或)市场方面的工作,不生产自己的品牌商品,它们依靠的是一个复杂的销售网络,生产企业根据其需求指令进行生产。大买主的生财之道已经不是依靠规模、数量和先进技术,而是靠高附加值的研究、设计、销售、市场推广和金融服务的综合。
  中国1978年以后的工业化和对外贸易增长主要来自“大买主”订单的外向分包业务。该格局对我国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东南沿海地区的大量企业进入了国际性的销售渠道,企业无需大量投入销售和创新成本,利用国际贸易扩大了商品的需求量,从而支撑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这种发展方式隐藏的不良后果是企业技术进步压力小,自主创新需求少,企业生存的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上。要摆脱控制,需要企业有相当规模与实力。

  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

  纵观英、法、德、美、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史,其经济发展方式经历了从工业革命早期的粗放型至当今后工业时代集约型的转变:原始积累的经济发展阶段大约为1760-1860年,主要依赖工业部门的资本积累,发展方式为资本投入驱动型;1910-1970年为现代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方式为管理创新和技术应用带来的产品多样性;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知识与创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方式为知识创新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中国目前若与西方发达国家比应是1980年以前的阶段。所以,发展方式应强化应用新技术与提高管理水平,原创型的知识创新可提倡但不可强求。
  以上结论可从企业层面看到依据。因为企业的技术选择要基于要素禀赋特征和获利前景的考虑。对于后发国家企业的技术进步而言,大致有三个发展过程:第一阶段是模仿阶段,某些企业看到了市场上热销产品与可获得的技术,利用设备更新等手段来生产新产品;第二阶段是数量扩张阶段,大量企业通过模仿来生产、新企业进入快,最终导致企业平均盈利能力下降。在这一阶段,如果伴随着大量对外出口和批量生产(销售)网络的进入,则企业尚能维持一定时间,并能通过扩大产量和品种获得竞争优势,但要进一步发展则空间很小;第三阶段是质量改进阶段,特征是不断的创新、低效企业的退出、TFP增长快速,企业应用的是品牌战略和产品质量认证。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因受到生产和需求的两面挤压而受到了一定抑制,正处在不利的第二阶段,而且向第三阶段的转换不易,如人才、规模、管理水平等都跟不上。
  我们应看到,经济发展方式是政府、企业共同决定的,政府的作用是指导、诱导与监督,实施者则是企业。由上面的讨论可知,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是政府应逐步消除价格扭曲和竞争障碍,使市场功能更加完善,从而使各类企业有平等竞争的环境和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企业不断地吸收新技术,降低投入;二是政府有奖惩政策来诱导企业进行创新,如强制标准、税收、金融支持与限制、政府采购、宣传等,使企业有动力也有压力;三是政府与企业应合力在建立生产与服务标准上有所作为,只有占领了这一制高点,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