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珠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测评活动中将有800份问卷下发市民家中,市民意见将直接关系珠海有无申报参评的资格。(见6月11日《珠江晚报》)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对于工作和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市民来说,心中自然有一杆秤。因此评判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置身于这个城市工作和生活之中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引入民意调查,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机制性改革与创新,更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 然而,仍有一些地方在工作绩效的评估与考核中,没有引入民意调查,而是只看经济指标,譬如在考核官员政绩、评价政府绩效上,有些地方还存在唯GDP是举的倾向。如果一个地方的GDP上去了,但环境却遭到了污染,人民群众自然会产生不满情绪,而上级在对当地官员政绩、政府绩效的评估与考核上,只看GDP,不看民意,那就会失之偏颇,带来失误,是不符合民心民意的,更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因此,期待着将民意调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之成为一种惯例,贯穿于党和政府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让“人民满不满意,人民高不高兴,人民赞不赞成”成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与言行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