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财政报告中提出,2008年新增财政的70%用于“民生投入”。有人大代表提出,“新增财政70%用于民生投入,究竟什么是‘民生’?”(1月20日《新快报》)
广东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处长苏凤玲回答:“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农林水、环保、公共交通、社会保障、城乡社区事务管理应该都属民生范围。”人大代表继续质疑:“如果这么统计,‘民生’除了公检法、行政机关的支出不包括,其它都包括了。”
什么是“民生”,这个问题问得好。在关注民生成主旋律的今天,在不少地方,民生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即使如广东省人大代表质疑的公检法、行政机关的支出,也可以“挂靠”在民生之下——公检法的投入,是为保障百姓安宁,事关民生;行政机关的支出,是为了更好发展,同样事关民生。按这个逻辑,民生简直无所不包,只是这样,我们再谈新增财政多少用于民生投入,还有什么意义? 什么是民生?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里已经明确了民生概念,它应该包括几个内容:就业、教育、社保、住房、交通等。 从惠及人群讲,民生应该是满足大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要。由此可说,修建开放式公园是民生,修建高尔夫球场则不是民生;为农民提供培训是民生,为富人进名校提供学费则不是民生;关注百姓平安是民生,为富人提供特殊保护则不是民生…… 民生绝不是一个筐,更不是文字、数据游戏,而是踏踏实实为百姓办实事、谋福利。当前,明确民生投入的内容,可能比明确民生投入的比例更有必要。正如广东省人大代表张招兴所说,既然已确定“民生投入”的比例,就一定要把“民生”的内容固定下来,“如果‘民生’包括这么多内容,70%的投入就太低了!” 关注民生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所在,而让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民生投入,则是取信于民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