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增长应与改善民生同步
    2008-01-04    耿海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年伊始,喜讯众多,其中颇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各媒体纷纷报道了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增收的消息:全国税收收入完成49442.73亿元,比2006年增加11806亿元,同比增长31.4%。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关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在内。如果再将后者加上,2007年中国国库将变得更为充盈(新华网1月1日)。

  政府税收收入的增长意味着经济调控能力的增强,这对政府来说是好事;而对广大纳税人来说,真正的喜讯则应该是政府财政使用效率在严密的监管下有所提高,能让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果实真正落实到国民福利与改善民生方面。
  近年来,相对于GDP总量的不断增长、综合国力的明显增强以及外汇储备与财政税收的大幅增加,城镇、农村居民的绝对收入水平虽然也有不小比例的提高,但是来自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仍然让众多百姓深感民生艰难,他们迫切希望能够分享国家经济发展与财税收入猛增带来的好处。顺应民众要求,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就明确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居所,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如何将税收增长的好处用于改善民生,将十七大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应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回顾以往,民生方面之所以欠账较多,主要原因首先在于过于重视经济增长,而未能及时解决民生需要。其次在财政资源的管理与使用方面,也存在着效率不高、管理不善、浪费严重等问题,税收的增多并没有很好地起到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发展差距的作用;而对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等问题,也应该在财政投入长期不足等方面找找原因。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同样的,光有政府税收收入的增长、国家的强盛还远远不够,因为它不会必然带来人民的幸福。欣喜的是,近年来国家对解决民生、民富、社会公平等问题越来越关注,惠及民生的政策密集出台,财政相关投入大幅增加,这些政策措施,抓住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而使城乡居民能够更多地分享税收增长带来的好处,更多地感受幸福。
  税收增长让改善民生有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但需要指出的是,要做到将每一分钱都不折不扣地用在老百姓身上,恐怕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倘若不排除财政资金被打“水漂”、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浪费等现象,税收增加的再多,也于老百姓无关,而改善民生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总之,国强是为了民乐,还有什么比“让改革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更激动人心的政策呢?世界大国是“虚”,改善民生才是实!把政府财税收入资源引导到切实改善经济社会薄弱环节上来,为最广大人民谋福祉,“世界强国”的盛誉才会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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