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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本报记者:储国强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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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126名公务员的陕西省人事厅(含省编办)配备使用了42辆公车,平均3人一辆公车,这个厅的“超级车队”引发了全省省级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清理整顿活动。 一段时间以来,公车的超编、超标配备膨胀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十分普遍,成为老百姓眼中的“公车病”。它不仅挤占了公共财政,增加了行政成本,还造成了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这既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相违背,也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的精神相违背,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公车之所以成“病”,根本原因就在于公车配备“数量上太多”“标准上太高”。干部之间、部门之间互相攀比,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公车膨胀,尤其是一些权力部门公车数量的失控。在西部一些相对落后地区,县处级副职干部也配有专车和专职司机,甚至科级干部都配备车辆。正是公车配备在数量上的失控、在管理上的混乱,导致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难以杜绝。 为了治理公车的超编、超标配备和公车私用问题,各有关部门曾屡下文件,但却一直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一个重要原因是,公车整顿下发的文件多,精神多,口号多,但其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硬杠杠”却相对太少。 正是公车配备“硬杠杠”的缺失,使我们在控制公车数量上“超编制”束手无策。目前国家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人员岗位数量上有严格的编制,但对各部门、各单位在车辆数量上的编制限制却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如经常下乡的部门应该多少人配备一部车,基本不用跑基层的部门应该多少人一部车,这些都没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这种管理上“空白”使一些单位在公车配备拥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像陕西省人事厅机关那样,不仅在职领导要配车,退休领导竟也配车,机关内设处室部门还要配车,使“超级车队”现象难以避免。 近年来,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在防范公车“超标准”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如限制公车的排气量和价格,什么级别的干部可以使用多大排气量、多少价位以内的汽车,这种“硬杠杠”约束对党政机关按标准配备公车起到了积极作用。 如果我们在公车编制上也有这样的“硬杠杠”约束,应该能够有效防范公车数量的膨胀。这是我们从制度层面对公车有效管理,它不仅有利于对公车预算、采购等的管理,还有利于群众对公车配备使用的监督。在当前公车改革不太可能全面铺开的时候,公车数量编制上的“硬杠杠”很有必要建立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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