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负面影响不妨设想得严重些
    2007-11-19    作者:周俊生    来源:东方早报
  股指期货的脚步正离我们越来越近。前几天有媒体报道说,股指期货的出台时间要在11月15日公布。现在这一日期已翻过,这条新闻没了下文,但这并不意味着股指期货的出台已经无望。据说,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只待启动按钮,股指期货就可以在中国资本市场粉墨登场了。
  对于期货交易,中国的投资者并不十分陌生。除了上海、大连、郑州三地的期货交易所一直在正常运作外,早在1990年代初期,当时的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就推出了深圳股票指数期货,上海证交所也推出了国债期货,但深圳股票指数期货只存在半年就消失了,国债期货更是因发生震惊中外的“3·27事件”而被迫关闭。为什么三家期货交易所能够存活至今,而股票指数期货和国债期货只能昙花一现?道理很简单,前者从事的是农产品、稀有金属等实物产品的期货交易,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等条件,相对准确地预测到它们未来的价格走势,而后者的交易对象本身是虚拟产品,期货交易将其进一步虚拟化,其未来的价格走势完全受制于价格操纵者。
  最近一年来,不断有人呼吁股指期货尽早出台,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也多次发表讲话,表示推出股指期货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但是,在资本市场中推出一个产品,仅有技术条件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市场环境的配合。看一看今天的中国资本市场,虽然在规模上比起十多年前扩大了许多,但由于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而出现了更多的复杂性,在市场监控上存在的难度也远远超过当年。因此,在我们准备推出股指期货这个“虚拟产品的虚拟产品”的时候,不妨把它的负面影响设想得严重些。
  股指期货的交易对象是股票指数,但内地目前的指数设计却存在严重的不合理之处。以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上证综合指数来说,由于大量大型企业上市,它们在指数中占据了过多的权重,一两只股票的异动就能对股指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目前的指数已难以准确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并且可能以较小的成本对其进行操纵。当年的深圳股票指数期货之所以关闭,直接的原因,就是大户联手操纵打压指数,使市场无法承受。而现在大量的机构已经替代大户成为市场主体,它们更有能力操纵市场。尽管有关方面已经为这种市场操纵设置了许多律条限制,但是市场现实常常会突破立法者的想像力,在目前“政策市”色彩日益浓重的环境下,某些机构完全可以假政府之手来改变游戏规则,很难保证不出现比当年的“3·27事件”更为严重的恶性事件。
  股指期货是一种证券衍生产品,从国际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通常会大于市场正品,并且一旦出现问题,其影响往往会超出一般的预料,如今年发生在美国市场上的次级债风潮,其风波至今还没有完全平息,对周边市场所造成的损失可能将继续扩大。我国资本市场上已经出现的一些证券衍生产品也有这样的问题,如近两年为推进股改而设计的权证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正股市场的投机性,加大了市场风险。因此,当我们满腔热情地期待着股指期货的时候,我们必须把它的负面影响设想得严重些,而这仅仅靠进行完善的技术准备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资本市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当然应该借鉴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但是我们的这种借鉴应该是站在外国人的肩膀上,而不是“依样画葫芦”地重复他们走过的包括弯路在内的道路。我们在设计、推出任何资本市场产品时,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二是从保护最广大的散户投资者的财产性收入出发。如果能够切实地做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就有必要重新审视是否必须推出股指期货,重新审视今天的市场条件是否已经适宜推出股指期货。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