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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最容易引发争议的新闻,大概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内容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8年时间,蒸发掉650万个体工商户,其数字不可不谓惊人。 近期的《
经济观察报》头版社论,亦把此新闻作为剖析时下经济社会脉络的切入点,提出了要构建“不以商小而鄙弃,不以业大而骄纵”的商业文明。两个“不以”,点出了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逻辑,即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在权利上应该是平等的,且这种平等,就像“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一样”,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如果是在一个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商小者,还是业大者大抵都能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平公处。可是,大量工商户的非正常“死亡”却在提醒我们,商小者与业大者,并不能在“权利”这条板凳上平起平坐。 正如此前报道,有个体工商户议论道,“国有的有政策倾斜、外资的有超国民待遇,只有我们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而现实状况中,不仅个体工商户得不到“关注”和“优惠”,甚至还要承担相当沉重的“税费”。2006年发布的《民营经济蓝皮书》就认为,个体工商户的大量蒸发,主要是由于其创业成本过高,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创业艰难。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也持有同样的看法,他认为沉重的税费负担、缺位的创业服务等,是抑制创业活力的关键因素。 不过,“税费”恐怕还不是压倒个体工商户的最后一根稻草。长期以来,政府在治理城市过程中,一直视“个体工商户”为城市环境的破坏者,以及各种安全隐患的制造者,因此,城管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斗争,才会频频上演,甚至还被市民们戏称为真人版的“猫和老鼠”游戏。 拿安徽合肥市来说,就曾提出要创建“无摊城市”的目标,主要措施就是要全部拆除脏破、杂乱店的招牌,彻底取缔占道摊点。面对如此紧张的“生存”环境,个体工商户逐渐萎缩,还有什么值得奇怪呢? 个体工商户无法享受到诸如其他经济主体平等的权利,其背后暗藏着的凶险,正来源于权力对市场经济的干预。 所谓的市场经济,首先应该代表的是自由经济,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任何人,任何经济主体都可以参与到市场中来,进行自由交易。而个体经济,可能就是个人最积极,也是最容易进入市场的一种方式。其活跃程度,大抵可以视为一国市场经济发育的程度。 以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为例,在2005年初,英国的企业数量达430万家,比上一年增加5.9万家,增幅1.4%。这是连续第八年出现增长,而这其中有320万家企业没有雇员,也就是说近3/4的企业都是“个体户”。 但是,倘若,政府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设置过多的门槛,譬如征收名目繁多的税费,随意禁止“马路摊点”。那么,市场经济就变成了权力经济,这样的权力实施,不仅会打击到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更重要的,还会严重削弱市场经济中关于“自由”的价值。 在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开放中,我们已经前行了近三十年的风雨路程。不过,权力经济的痕迹依旧印刻在市场的每一处角落。如果,不从根本上约束权力对于个体工商户履行自由经济权利的侵害,那么个体工商户的尴尬与衰弱就不会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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