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亘在民营企业面前的是一道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也即是“明放暗不放”。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修改或废止有关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法规、文件,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建议”,并在北京、天津得到积极响应。(9月18日《中国青年报》)
个体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锐减如此之烈,不能不令人黯然。谁是个体户锐减的强大推手?严苛的税费堪称首当其冲。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成本过高,生存成本亦高,1/3的税,2/3的费,“税费差不多占了月收入的一半”。毋庸质疑,个体户需要承担的税费之名目繁多,简直让人瞠目结舌。据全国工商联调查,一些地方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缴纳的费用多达375种,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有偿宣传费、部门下达的报刊杂志费和非生产性招待费。(见2006年11月29日北京商报)
个体户承担的税费如此之多,理应减负。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9月18日表示,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将提出一个整体方案。无疑,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好消息,迹象表明,备受公众诟病的一些不合理费用将会消失或减免。但是,不容回避的是,税费严苛并非个体户锐减的祸首。周伯华也称,关于个体工商户减少的问题,这是一个多因素产生的问题。不完全是因为有个体工商管理费的收取问题。
个体户锐减的原因林林总总,比如,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户的载沉栽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个体户不可能都茁壮成长,发展为百年老店;此外,个体工商户走上了合作经营、合股经营、公司经营的道路,这也是个体户减少的一个原因。当然,税费繁杂,让个体户入不敷出,甚至举步维艰,最终夭亡,也是个体户锐减的重要原因。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严苛的政府规制、沉重的税费负担、缺位的创业服务等是抑制创业活力的关键因素。笔者认为,这就点出了个体户消亡的深层次原因——除了税费负担之外,严苛的政府规制和缺位的创业服务,正是个体户不能昌盛发达的根本原因。
个体户通常白手起家,惨淡经营,他们势单力薄,一有风吹草动便摇摇晃晃。他们遭遇的对手,不仅有强大正规军,还有不安分的权力之手;不仅有垄断集团的挤压,还有沉重的税费压力。他们遭遇的困境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不对等的竞争地位,二是不规范的行政权力。正如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王珏所称,政策的束缚、目前的商业环境、政府对个体户的支持不够才是个体户消亡的主要症结。此外,这些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个体户,无论生存还是消亡,往往靠自己单打独斗,既没有形成集团化作战,也缺乏政府的扶持。
其实,个体户遭遇的尴尬只是缩影,民营经济遭遇的是整体性困境。比如,一些民营经济只能在国有资本不愿意介入的“边角料”领域里发展;比如,民营油企不会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构成威胁,他们在石油市场上苦苦挣扎,朝不保夕;再比如,“非公36条”已经颁发一年多了,但“玻璃门”现象大行其道。横亘在民营企业面前的是一道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也即是“明放暗不放”。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税务总局9月17日下发通知,从17日起,对于饮食业、娱乐等八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税率进行不同幅度的下降。诚然,降低税费是当务之急,但欲拯救个体户的消亡,要想使个体户发展壮大,政府更需要做的是,放弃严苛的政府规制、提供详备的创业服务,此外,个体户也要加强合作,集体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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