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管好“新农合”基金
    2007-09-18    新华社记者:梁思奇    来源:经济参考报
  广西合浦是个人口近百万的农业大县,每年筹措数千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日积月累基金数额越来越大,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县里在监管机制上积极探索,实施管理与医疗机构管办分开,禁止医疗机构代替患者报账,住院信息每月公示,限定门诊和住院日均费用,定期抽查医院处方。这些对“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是有益的。
  也有地方还没有意识到“新农合”基金安全的重要。同样是广西,有的县至今仍没有落实“新农合”管理机构和编制,基金的使用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一些县侧重于资金的筹措,没有考虑建立安全、有效的运行机制,保证用好和管好筹来的钱,个别县甚至发生了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基金的现象。
  “新农合”是从根本上解决亿万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善政,“新农合”基金是造福苍生的善款,能否用好管好,直接决定这一“善政”的成败。公共基金管理,人们还比较陌生,过去一些地方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方面,出过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等问题,“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用,应认真吸取其中的教训,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新农合”基金将越聚越多,这笔巨款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和向农民筹集,应该最大程度地泽惠农民;也只有让其真正发挥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效用,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基金才能成为源源不断的活水。
  规避基金积累增大带来的风险,根本之道在于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提高其受益程度。这方面广西作了积极尝试,如将孕妇分娩和农村慢性病门诊纳入住院报销,把为农民提供方便服务的村医看病纳入门诊报销;有的地方还视基金结余情况,对大病治疗实行二次补偿,为参合农民免费开展卫生普查和体检等。这些做法,都体现了“新农合”惠农便农,集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要求。
  防范“新农合”基金增大带来的风险,同时应加强监管。要切实按照“新农合”工作的要求,落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为开展管理和监督提供保障基础;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新农合”基金是“高压线”的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由于“新农合”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创新,属于新生事物,还应积极鼓励各地在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上的机制创新,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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