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调价联动机制岂能"绕过"听证会
    2007-04-04    盛大林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但最引人关注的不是此次涨价,而是同时建立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北京发改委称,今后价格调整将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操作实施。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或下调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联动公式测算调价水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这就意味着下次的价格变动已经不需要进行价格听证,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就可以决定下一次调整的时机。有人预计,北京天然气价格的上涨速度将随着联动机制的建立以及跨越听证会一关而加快。(据4月2日《中国证券报》)

    2001年,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价格听证制度开始实施。此后几年,全国各个省市区都举行过价格听证会。虽然大多数听证会流于形式,但毕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表达的机会。人们希望并相信,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听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听证会还是可以成为公众与政府或垄断企业博弈的平台。未承想,这样一个平台却突然要消失了。这不能不让人追问:所谓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绕过”听证会,合法吗?合理吗?
    《价格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也就是说,天然气等公益服务垄断价格的调整必须进行听证(下调时可以不进行听证),这种法定义务绝不是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自行免除的。
    调价是根据上下游价格、按照联动公式测算出来。这大概是北京市发改委认为“不需要”再进行听证的理由之一。但是,测算并不天然地具有合理性。由于测算必然涉及到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消费价格水平等指标,那么发改委采用的指标来源是否权威、是否符合实际,都可能值得商榷。再者,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财政补贴的力度,也都需要民意的参与。所以,因测算而绕过听证会,理由是不充分的。
    当然,“联动”可能是最主要的理由。在天然气价格链中,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厂价和管输价,这两个价格组成了天然气到达城市的门站价格。如果上游价格变动了,下游的价格就可以“联动”。应该说,这个理由是比较有力的。不过,这至多只能降低下游价格听证的必要性,而上游价格调整的听证则显得更加重要。的确,出厂价和管输价是源头。“源”价格调整了,“流”价格当然有理由调整。那么,源价格为什么要调整呢?几年来,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都只是在下游和地方举行,而在天然气价格的上游却从未举行过听证会,这其实是很不应该的。
    由此看来,天然气等价格调整的听证程序不仅不能被“绕过”,而且应该增加层次。首先,上游价格调整的听证必不可少;同时,下游和各地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听证——即使建立了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听证的程序也不能被“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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