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卫国:抛弃高房价经营城市的思路
    2007-03-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对于青岛市的住房建设工作,市长夏耕提出,住房这一商品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为此,青岛市财政今年将投入5亿元,开工建设租赁房3000套,专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家庭。“十一五”期间,青岛将基本解决所有2.77万户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住房不能完全由市场调节,这意味着青岛开始抛弃高房价经营城市的理念,这是城市掌门人由只顾政府收益和GDP增幅向关注民生的可喜转变,值得喝彩。在原市委书记杜世成主政下,2004年第四季度,青岛房地产价格同比上涨19.8%,创下全国35个大中城市涨幅第一的“佳绩”,全市商品房均价由1999年每平方米2067元上涨至去年的6288.2元。面对市民难以承受的奇高房价,杜世成多次公开表态,青岛房价不能降,高房价能提升青岛形象。
  竭力打造高房价提升城市形象,可称是许多城市管理者的“共识”,至今仍有市场。细作分析,用高房价经营城市对政府和开发商能起到“双赢”效果。地方政府的“赢”主要表现于,房价越高土地越升值,政府可通过卖地收获土地出让金赚取大笔的钱,由此带来政府和官员的政绩效应。开发商的“赢”则众所周知,房价越高赚取的暴利越多,故而他们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制造”高房价“理论”。而高房价的惟一和最大受害者则是消费者,尤其城市低收入居民,许多人奋斗了一辈子也难圆“居者有其室”之梦。
  开发商出自利益博弈不愿降房价,不言而喻。但一些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不希望房价下降。面对社会对畸形房价的谴责和公众的强烈不满,政府部门总是拿市场说事,说房地产是市场经济,政府不好干预。果真如此吗?不久前韩国首都首尔因房价过高,老百姓意见大,政府一名部长丢了官,政府专门出台干预房价措施。可见,房地产从来就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中外概莫能外。
  房地产既有市场经济的属性,更有安顿民众,安抚民生,稳定社会的功能。城市管理者切莫只把房地产当成政府的“钱袋子”,坠落“钱井”不能自拔。把眼光更多的聚焦于民众之苦,控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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