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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1 冯维江(中国社科院亚太所博士生)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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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次看,股票期权倒签丑闻,反映的不仅是股票期权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且还涉及到会计制度、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漏洞。
有人不无揶揄地道出,所谓专家,就是享受着源自信息不对称的收益,同时还竭力扩大不对称性以谋取更大利益的那一撮人。这个定义虽然有些尖锐,但却道出了某些行业内部人瞒天过海、公器私用的真相。近日美国企业界吵得沸沸扬扬的“期权倒签丑闻”就是一例。
用期权来激励管理人员,即在规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亦即行权价格)将公司股票出售给管理者,如果公司市值上升,股票期权持有人即获得收益,反之则持有人也不能获利。这种激励方式将管理者的收益和公司的长期增长捆绑到一起,同时还降低了公司即期现金流出节约了成本,本来是各方受益的好办法,但一些企业“创造性”地滥用了这种方法,利用自己相对于公众投资人的信息优势,对管理层特别是高管人员实施以“额外的补贴”。
公司股票行权时不按照当期市场价格出售,而是事后在过去一段时间内选择一个最低价格倒填股票期权授予日,从而让管理人员在期权授予日已经被给予了收益。
表面上看,这仍然是公司为留住人才强化实施的激励机制,高管人员不必与公司所有人一起承担相应的风险,就可以有保障地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是问题在于,风险要么顺时间轴线向后递延,要么延空间分布向外分散,不可能凭空消失,原本由高管人员承担的那部分风险到哪里去了?不难发现,这部分风险以较为隐蔽的方式,分散到了那些以相对较高价格持有公司股票的公众投资人头上。因为少部分人的利益而让其余的投资人承担不正当的风险,这恐怕是令这种激励机制在美国沦为丑闻的重要原因。毕竟,以牺牲公众投资人利益为代价来激励管理层,且是利用公众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来实现,已经触及了市场经济的道德底线。
期权倒签之祸害还不仅在于牺牲了公平,它还会诱发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在公司中,投资人很难对管理层的具体行为进行完备的监督,管理者完全有条件实施一些不为人知的操作来获取利益,同时还能免于承担责任。期权倒签中,管理者可以选择一段时间内的最低价格作为行权价,这意味着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察,他们完全有理由期待在可选择期间内公司的股票出现下跌,以此保证自己能以更低的价格获得公司股票。
尽管这种想法显然有悖于公司成长和公众投资人利益,但对高管人员而言,完全存在低成本落实这种想法的可能性。
深层次看,股票期权倒签丑闻,反映的不仅是股票期权制度本身的缺陷,而且还涉及到会计制度、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安然事件已经表明,经理人对操纵公司经营利润上表现出比提高公司经营绩效更高的热情,公众投资人和监管当局对此应该抱有足够的警惕。
期权倒签丑闻的暴露,不宜被视为孤立的事件,特别是暴露之后的矫正措施,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来对待,而应当提倡中医所谓的“整体疗法”。在激励机制设计和实施、企业信息采集和披露、企业日常经营、资金调配、利润分配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之间,设立完善的业务防火墙,隔绝各职能部门和高管人员之间特殊利益输送的渠道,增进企业决策和实施的透明度,从机构监管和公众监管两条路径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等等。这些措施的综合实施,或者有助于管理层激励制度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意义上,不断进步和完善。
前车覆辙,不可不鉴。美国发生的丑闻在别的对方也可能出现,特别是,我们传统上习惯了不齿于那些不愿拔一毫以利天下的人,但却往往更多是被那些拔天下之毫以利己的人所蒙蔽,实则后者更不可原谅。为此,要求在企业激励制度设计方面未雨绸缪,以防范牺牲公众利益的“超额激励”,并不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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