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互贷”难解公积金效率问题
    2009-04-17    作者:叶檀    来源:新京报

    公积金异地互贷是重要步骤,但还不是改善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实质步骤。要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撬动住房需求的杠杆,改革制度提高效率必不可少。试想,如果本地市场效率不高,异地贷款又能有多高的效率呢?
  4月15日,北京宣布首次与秦皇岛市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其实,北京并非首吃螃蟹的城市,4月3日,广东省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8个珠三角城市共同签署了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但北京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第一个跨省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我国公积金政策一直饱受诟病,一方面是房价居高不下,居民欲买乏力;另一方面是50%到60%的使用效率,有2000亿元的公积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还曾爆出公积金贪腐弊案。
  作为提高使用效率的重要一步,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应运而生,这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动维权,也是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需要。
  公积金“异地互贷”是倒逼出来的新政。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动用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呼声层出不穷。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的情况下,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将抓紧制订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试点方案。但此计划很快招致非议,认为这不仅侵害了公积金缴存者的个人财产权,还将剥夺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权限,因此,为公积金寻找新的出路成为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主动选择。与其让手中资金权力被剥夺,还不如扩大使用范围,以巩固手中的权力。
  异地互贷能促进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一体化,实现互贷城市共赢。每个城市选择异地互贷的对象时,都会着重考虑市场因素,为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兴旺添砖加瓦。如珠三角8个城市的公积金缴存余额约占全省的九成,能撑起珠三角一带的房地产的半壁江山,至于北京选择秦皇岛,原因也不难理解。
  遗憾的是,在公积金新政中,我们还没有看到盼望已久的制度性变革。公积金异地互贷是重要步骤,但还不是改善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实质步骤。
  直到现在为止,公积金的使用情况并不透明,没有得到及时公开的公积金的用途与去向,在调整公积金的重大决策和投资方向时,没有召开听证会,吸纳公众代表意见和建议,没有尊重缴存者作为产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巨额资金信息不公开的代价是腐败案迭出,2009年1月13日,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因涉嫌贪污被判处死刑。一个月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区分中心原主任刘毅也因涉嫌挪用总计近9000万元住房公积金被提起公诉。接着,因接受民生银行(600016,股吧)一负责人21.9万元感谢费,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陆兢一审获刑。
  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不能从行政金融中心转变为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房地产金融中心,上述现象就会层出不穷。而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公积金中心自以为是行政机构,提取固定的管理费用,成本居高不下,贷款手续比商业房贷繁杂,有的地方个人缴存公积金为购房首付、支付住房租金方面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影响了缴存者的权益,也偏离了公积金平抑房价、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目标。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还利于民、职工共同出资解决住房困难的好制度,要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撬动住房需求的杠杆,改革制度提高效率必不可少。试想,如果本地市场效率不高,异地贷款又能有多高的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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